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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2006〕81号
关于印发《干江镇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干江镇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施方案内容,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
中共干江镇委员会
干江镇人民政府
2006年10月31日
主题词:社会稳定工作 通知
抄 送:县委办、县府办、县政法委、县委群工部
干江镇党政办公室 2006年10月31日印发
印:45份
干江镇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我镇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镇党委、镇政府决定从10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下旬,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深化“平安干江”建设,确保我镇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干江“两个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掌握全镇各类矛盾纠纷底数,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5%。
(二)全镇重点信访案件得到有效解决,集体上访和越级访、重复访、无理访、缠访案件明显减少。
(三)确保不发生在县、市、全省乃至全国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工作步骤
此次全镇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10月18日至10月底)
1、建立领导机构。为加强对此次活动的领导,镇党委成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领导小组,各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指定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对此次活动的领导、统筹和协调。
2、搞好宣传发动。镇党委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确保此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落实到各村及相关单位。
3、建立台帐资料。按照镇党委制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统计表,各村应建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工作台帐,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到镇党委。
(二)集中排查阶段(10月26日至11月8日)
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排查和调处相结合,各村要集中精力,组织力量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群众各类矛盾纠纷情况,要认真登记,及时分类梳理,按期上报到镇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排查出来的重点对象、重点案件和重大紧急情况,要随排随报。
要着重排查下列四类情况:
1、信访案件。主要是今年以来的集体上访和越级方、重复访、无理访、缠访案件。
2、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重点是因村级财务管理、土地征用、拆迁安置、企业改制、环境污染、劳资纠纷、医疗纠纷、非正常死亡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
3、特殊群体活动情况。着重掌握民师、农嫁女、失地农民(失海渔民)、军转干部、下岗工人等特殊群体的动态。
4、纠纷积案。近年来尚未办结的纠纷积案,并根据案件性质进行分类,列出需要重点解决的纠纷积案。
要充分发挥各村综治工作站、村治保调解组织、村信访协理员、各企业党组织、工会等组织的作用,认真组织开展排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同时要发掘一批有较高政治素质,在外来务工人员中有较高威望的外来务工人员,通过他们了解外来务工人员的生产、生活,关心、帮助一些外来务工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掌握引起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将问题解决在萌芽。
(三)集中调处阶段(11月9日至12月10日)
1、分解任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进行分解,确定牵头负责单位和协助配合单位。
2、明确责任。要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镇党委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认真落实化解措施,各村也要落实相关责任人。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矛盾纠纷,要实行领导包案,限期解决,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稳定在当地,确保不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越级异常上访事件。
3、注重效果。要按照“案结事了”的要求,注重运用经济、教育、行政、政策、法律等多种手段,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联动调解的综合优势,健全矛盾纠纷的多元处理机制,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停访息拆不放过”,确保调处实效。
4、落实稳控。要加强对重点对象的防范,落实稳控措施,切实做到盯死看牢,防止漏管失控。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要做好相关当事人思想教育工作,落实稳控措施,防止矛盾激化。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11日至20日)
镇党委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进行自查,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改进工作,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同时要做好迎接县委检查组来我镇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是镇党委、镇政府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深化“平安干江”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村、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镇党委、镇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将此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摆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保障,强势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条块结合、形成合力。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部门抓线,地方抓块,做到条块结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共同开展,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镇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导、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及时掌握动态,总结推广经验,推进整体活动的深入开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进行。各办要着眼大局,做好本系统本办公室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强化督查、分类指导。要坚持督查贯穿始终,把定期督查和重点督查结合起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及时督促整改,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坚决防止把本级的问题推到上级,把本单位的问题推向社会。要坚持分类指导,对领导重视、工作措施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要及时宣传表彰;对问题多、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派出专门的工作组进行督导,确保这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基层工作水平,为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取得成效奠定坚实的基础。
中共干江镇委员会
干江镇人民政府
2006年10月31日
附件一:
干江镇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金华松
副组长:李俊峰 郑 敏
成 员:郑文新 李华江
下设办公室:
主 任:郑文新(兼)
成 员:李华江(兼) 陈 哲
附件:
干江镇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表
村别:
|
序号 |
矛盾纠纷(上访)原因 |
主要当事人 |
可能引起何 种矛盾激化 |
处 理 情 况 |
村级联系 领导及电话 |
备 注 |
注:1、矛盾纠纷(上访)原因一栏可另附纸填写;
2、可能引起何种矛盾激化一栏填:①群体性事件;②上访事件;其他事件自行说明;
3、矛盾纠纷(上访)原因一栏主要内容见说明,不在说明内容的各村酌情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