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珠城委〔2006〕152号
关于创建“平安城关”工作的考核办法
各办、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推进“平安城关”建设,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格局,确保创建各项措施、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市县平安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城关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实施创建“平安城关”各目标任务的责任领导、科室单位(考核对象名单及考核相关内容见附件)。
二、考核办法
1、创建“平安城关”各目标任务列入责任科室单位干部的任期目标,考评结果作为衡量干部政绩、晋职和奖惩处罚的重要依据。根据《建设“平安城关”实施意见》安排,城关办事处通过县考核组验收考评后,对创建考核内容中,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状况良好、经济运行稳健、生产作业平安、社会公共安全、民众安居乐业、基层基础扎实等七大项达到合格分以上的主要责任办公室,所合成整体予以集体奖励,每分奖50元。凡达不到合格分的科室单位需向办事处平安办及效能办作出书面说明。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措施不力,推诿扯皮而导致考核失分的科室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2、年终各科室单位对照创建“平安城关”工作的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办事处平安办参照县考评组的打分情况,对各责任科室单位完成任务目标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得出考评结果。
附件:创建“平安城关”目标责任分解表
中共珠港镇城关办事处委员会
珠港镇城关办事处
2006年10月18日
主题词:社会稳定工作 平安乡镇(办事处)△ 考核办法
抄 送:县委、县政府、县“平安”办、县综治委、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城关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06年10月18日 印70份
附件:
创建“平安城关”目标责任分解表
1、考评内容分为七大块,总分为1000分,合格为850分;
2、扣分时,每项以扣完基本分为限;
3、同一事情有不同扣分标准的,适用扣分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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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工作)内容及分值 |
扣分办法 |
主要责任办公室、所 |
责任人 |
责任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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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社 会 政 治 稳 定 (总分160分, 合格 136分) |
1、发生本地“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成员3人以上聚集在党政机关等重点部位或赴省进京滋事,每起扣10分,未到3人的,每起扣5分;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成员插播“法轮功”等邪教电视广播信号事件的,每起扣10分。(基本分25分) |
城关派出所 |
龚益通 |
曾志斌 史炜荣 周红宇 叶继国 陈所美 蒋子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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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办 |
阮善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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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年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低于93%的,每降1个百分点扣2分;民间纠纷因调处不及时、调处不当转化为刑事案件或引起自杀事件的,每起扣3分。(基本分30分) |
政法办 |
阮善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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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于在职权范围内企业转制、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过程中措施不当,或者对土地、山林、水利等纠纷调处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后果的,每起扣5分。(基本分25分) |
村镇建设办 |
周陈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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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办 |
余乃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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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办 |
李朝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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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年信访责任制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每降低1分扣2分。(基本分20分) |
政法办 |
阮善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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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工作)内容及分值 |
扣分办法 |
主要责任办公室、所 |
责任人 |
责任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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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社 会 政 治 稳 定 (总分160分, 合格 136分) |
5、发生拦截公路、堵塞航道、冲击党政机关等群体性事件的,每起扣10分。(基本分30分) |
派出所 |
龚益通 |
曾志斌 史炜荣 周红宇 叶继国 陈所美 蒋子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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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 |
曾华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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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办 |
阮善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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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党政班子主要领导干部、成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受党纪政纪撤销职务以上处分的,对案件发生地每起分别扣10分、5分。(基本分15分) |
纪检办 |
朱 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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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乡镇、村(社区)未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分别扣5分和3分;建设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面低于上级下达标准的,每降1个百分点扣2分。(基本分15分) |
党政办 |
曾华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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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办 |
朱 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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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 |
方夏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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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治 安 状 况 良 好 (总分210分,合格 178.5分) |
8、刑事案件立案增幅与前三年平均增幅相比,每超1个百分点扣1分。(基本分30分) |
派出所 |
龚益通 |
叶继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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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中队 |
林美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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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放火、爆炸、劫持、杀人、抢劫、伤害、强奸、绑架等八类刑事犯罪案件总量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与当年全市比例数相经,每超1个百分点扣2分。(基本分45分) |
派出所 |
龚益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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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中队 |
林美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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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发生严重暴力犯罪案件致使1至2人死亡的,每死亡1人扣5分,当年破案减半扣分。(基本分25分) |
派出所 |
龚益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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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中队 |
林美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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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流动人员刑事作案占当地登记的流动人口的比例与当年全市平均比例相比,每超1个千分点扣3分。(基本分20分) |
派出所 |
龚益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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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工作)内容及分值 |
扣分办法 |
主要责任办公室、所 |
责任人 |
责任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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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治 安 状 况 良 好 (总分210分,合格 178.5分) |
12、本地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超过5%,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每超1人扣2分;被劳动教养的每超1人扣1分。(基本分15分) |
派出所 |
龚益通 |
叶继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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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 |
方夏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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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未成年犯罪人员占判决罪犯总数的比例与当年全市比例相比,每超1个百分点扣3分。(基本分15分) |
派出所 |
龚益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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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有毒地区新滋生吸毒人员超过本地常住人员0.1‰的每超0.1个千分点扣3分;无毒地区新滋生吸毒人员,每滋生1人扣3分;被省、市列为毒品问题严重地区的分别扣10分、5分,按期改进的减半扣分。(基本分15分) |
派出所 |
龚益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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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突出治安问题被省、市有关部门挂牌督办整治的,分别扣10分、5分;按时摘帽的减半扣分。(基本分15分) |
派出所 |
龚益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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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内保列管单位内部发生5万元以上现金或30万元以上物品被盗案件的,每起扣3分。(基本分15分) |
派出所 |
龚益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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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发生爆炸物品、剧毒危险化学品等被盗、丢失事件,每起扣10分,当年破案的减半扣分。(基本分15分) |
派出所 |
龚益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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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经 济 运 行 稳 健 (总分100分,合格 85分) |
18、发生总额1000万元以上非法集资和非法金融活动,并由此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每起扣5分。(基本分25分) |
工贸办 |
李朝兴 |
史炜荣 陈所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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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因国决策或管理等原因造成所辖的企业或项目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造成死亡的,每死亡1人扣5分;造成重伤的,每重伤1人扣2分;造成中毒的,以每30人扣3分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以每10万元扣2分计。(基本分25分) |
工贸办 |
李朝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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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镇 建设办 |
周陈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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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工作)内容及分值 |
扣分办法 |
主要责任办公室、所 |
责任人 |
责任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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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经 济 运 行 稳 健 (总分100分,合格 85分) |
20、发生违法用地、乱占滥用耕地以及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的,经上级主管部门立案查处,每查处一起案件扣3分;涉及基本农田的,每亩加扣0.5亩。(基本分25分) |
村 镇 建设办 |
周陈木 |
史炜荣 陈所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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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因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造成恶劣影响,被中央主要新闻媒体曝光,并被上级机关查证属实的,每起扣5分;被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曝光查证属实的,每起扣3分。(基本分25分) |
工贸办 |
李朝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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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生 产 作 业 平 安 (总分150分,合格 127.5分) |
22、死亡总人数超过下达控制指标的,每超1人扣2分。(基本分60分) |
安全监察中队 |
李祖利 |
史炜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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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每发生一起工矿、火灾、水上运输及渔业捕捞作业、建筑物倒塌等重大责任事故的扣10分。(基本分6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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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重大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进行有效整改的,每起扣5分。(基本分3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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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社 会 公 共 安 全 (总分100分,合格 85分) |
25、在重大传染病预防中,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的,每起扣10分。(基本分20分) |
卫生办 |
杨宗清 |
曾志斌 林 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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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发生剧毒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等泄漏、造成2人以下死亡的,每死亡1人扣5分;49人以下中毒的,每中毒1人扣0.5分。(基本分20分) |
卫生办 |
杨宗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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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因管理不善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30人以上未到50人急性中毒的,每起扣6分;未到30人急性中毒的,每人扣0.2分。(基本分20分) |
卫生办 |
杨宗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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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灾害发生后,救助工作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的,每起扣5分。(基本分15分) |
卫生办 |
杨宗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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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举办群体性大型活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重伤的,每重伤1人扣5分。(基本分25分) |
组宣统办 |
林列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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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办 |
阮善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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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工作)内容及分值 |
扣分办法 |
主要责任办公室、所 |
责任人 |
责任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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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民 众 安 居 乐 业 (总分120分,合格 102分) |
30、未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扩面征缴任务的,每项每降1%扣2分。(基本分40分) |
财税所 |
周益平 |
郑达锦 史炜荣 蒋子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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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办 |
李朝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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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中心 |
韩 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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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发生涉农负担案件,被上级部门查处的,每起扣5分。(基本分40分) |
农 办 |
余乃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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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与全市平均集中供养率相比,每降1个百分点扣2分。(基本分40分) |
社会事务中心 |
韩 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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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基 层 基 础 扎 实 (总分160分,合格 136分) |
33、党委、政府把平安乡镇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平安建设问题不少于4次,每缺一次扣3分。(基本分20分) |
党政办 |
曾华贵 |
曾志斌 史炜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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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乡镇与村居、单位每年未按规定签订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信访工作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并组织考核、兑现奖惩,每缺一项扣3分;未建立党政领导干部抓平安建设工作的考核奖惩制度的,扣3分。(基本分15分) |
政法办 |
阮善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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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察中队 |
李祖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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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乡镇未建立平安建设领导机构或无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分别扣5分;平安工作无计划、无检查、无总结的分别扣2分;建立平安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并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工作,每缺一项扣2分。(基本分15分) |
政法办 |
阮善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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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乡镇和村(社区)宗族势力、宗教势力严重,出现村霸路霸现象,群众反映强烈的,每起扣10分。(基本分20分) |
派出所 |
龚益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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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工作)内容及分值 |
扣分办法 |
主要责任办公室、所 |
责任人 |
责任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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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基 层 基 础 扎 实 (总分160分,合格 136分) |
37、未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未按规定配备领导干部和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分别扣5分;未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归正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组织的分别扣2分,工作不落实的扣3分。(基本分25分) |
政法办 |
阮善贵 |
曾志斌 史炜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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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未建立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办组织协调,以司法所为依托,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矛盾纠纷调解组织机构的扣5分;村(社区)无治保、调解组织机构的,每一个村(社区)扣3分,人员、制度、工作和报酬“四落实”不到位的,每一个村(社区)扣3分;乡镇、村(社区)未建立专职或义务群防群治队伍的扣3分,群防群治队伍有名无实、防范巡逻工作开展不正常、不发挥作用的扣3分。(基本分25分) |
政法办 |
阮善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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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重点单位、重点路段、重点部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落实的,扣5分;平安小区(社区)、平安村、平安单位、平安校园等基层创建活动开展面未达90%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沿海乡镇未开展“平安渔场”创建活动,及时化解海事、渔事矛盾纠纷的扣10分。(基本分20分) |
政法办 |
阮善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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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乡镇平安建设工作经费、综治工作经费未列入同级财务预算或经费不落实的分别扣15分;没有按规定落实乡镇综治办工作人员特岗补贴的,扣5分。(基本分20分) |
财政办 |
江新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