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基层教育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依靠”方针,大力宣传学校党政领导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的先进事迹,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贯彻‘依靠’方针,支持工会工作的好书记、好校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一个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推进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领导班子,保障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2、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实现教职工对学校的民主管理和对学校领导的有效监督。
3、切实保障《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所赋予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尊重和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维护的基本职责,保护和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并将其引导到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上来。
5、重视和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教学业务素质。
(二)必备条件
1、“好书记”的必备条件:
①党组织切实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校工会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协助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员工会主席进入同级党组织班子或列席党组织的有关会议。
②党组织能从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出发,有效地指导工会开展工作,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③党组织加强对一年一度学校教代会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的领导。
2、“好校长”的必备条件:
①对学校工会主席落实相应的政治和经济待遇,校工会主席参加行政办公会议,了解学校全面工作,参与学校重大决策。
②学校按时足额拨交工会经费,并设法解决工会活动所需经费。
③专设工会办公室和教工活动室、解决工会的办公用房和教职工业余活动场地。
④重视教代会提案的处理、答复和落实,有效地调动教职工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二、评选办法
1、以基层教育工会为单位组织推荐,每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打印一式5份于10月20日前送交县教育工会。
2、县教育局、县教育工会将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候选人事迹材料确定人选。
附件:玉环县“贯彻‘依靠’方针,支持工会工作的好书记、好校长”推荐表。
二00六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工会 先进 评选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工会,县总工会。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10月13日印发
(纸质印发10份)
附件:
贯彻依靠方针支持工会工作的好书记好校长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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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姓 名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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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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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职称或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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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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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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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工会 意 见 |
所在单位党政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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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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