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司法局
玉环县总工会
玉环县妇女联合会 文件
玉环县老龄工作委员会
玉环县残疾人联合会
玉司〔2006〕31号
关于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
各镇(乡)工会、团委、妇联、老龄委、残联: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切实维护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公众知晓率和影响力,经研究决定,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老龄工办、县残联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作站名称
各法律援助站的名称分别为玉环县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玉环县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玉环县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玉环县老年法律援助工作站、玉环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工作站设立
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设在各自单位相关的业务科室,工作站业务上受县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人员由各单位自行指定兼任。
各法律援助站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黄雪映
(三)、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李雪燕
(四)、老年法律援助工作站:谢丽萍 颜文英
(五)、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陈海英 杨俊清
三、工作站职责
(一)、对低保对象等经济困难当事人的求助事项依据《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进行初审,指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并签具案件移送函,由县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审批、指派具体承办人员;
(二)、在本系统内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工作;
(三)、配合县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有关法律援助的其它工作。
特此通知
(此页无正文)
玉 环 县 司 法 局 玉 环 县 总 工 会
共青团玉环县委 玉环县妇女联合会
玉环县老龄工作委员会 玉环县残疾人联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