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开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玉教基[2006]21号文件精神,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于2006年12月中旬举办县中小学生(幼儿)“三独”(独唱、独奏、独舞)比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在校学生。
二、比赛形式和内容:
比赛分独唱、独奏、独舞三类,每类只唱(奏、舞)一首(曲、支);节目内容自选,要求健康、向上,具有时代特征和校园特色,每个节目控时5分钟内;独唱伴奏,独奏乐器(除钢琴外),独舞服装等均自备。
三、参赛名额分配
比赛分小学、初中、高中和幼儿四个组别。
1、幼儿组:
县中心幼儿园5人,原五大镇中心幼儿园和县机关、县青少年宫幼儿园3人,其他幼儿园2人。
2、小学组:县环山小学和原五大镇中心小学5人,其他乡镇中心小学3人,中心完小2人(县童声合唱团所在学校可再增加独唱2人)。
3、初中组:县实验学校和原五大镇中心中学5人,其他中学3人。
4、高中组:楚门中学、玉城中学、坎门中学、陈屿中学、东方中学、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5人,其他高中3人。
以上各校的参赛人数为总额;参赛类别中的独唱各校必报1人,独舞和独奏由各校根据学生情况自行选择;参赛学生一人最多限报两类。
四、报名办法:
各校按学生实际情况决定参赛形式和参赛选手,于11月30日前将《“三独”比赛参赛报名表》用电子文档,通过K12上传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林巧(参赛报名表附后)。
五、比赛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附件:“三独”参赛报名表。
二00六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三独”比赛参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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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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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节目形式 |
曲 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