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民政局
关于要求同意成立玉环县建筑业行业协会的批复
玉环县建筑业行业协会筹备组:
你们《关于要求成立玉环县建筑业行业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意见,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玉环县建筑业行业协会。
二、你社团应于批复下达之日起60天内召开成立大会,通过章程,选举产生领导成员和法人代表。并及时到玉环县民政局办理章程核准等有关手续,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社团依法登记后的合法权益和正当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三、你们必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社团管理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及时报告重大活动事项,并按规定参加年检,要团结和带领广大协会会员,严格按照《玉环县建筑业行业协会章程》开展活动,积极开展有益于建筑行业发展的各项工作,探索建筑业企业发展新路,开展县优质工程,安全标准化工地和优秀建筑施工企业等评选工作。以《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配合主管部门维护市场秩序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促进我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特此批复。
玉环县民政局
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