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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实施绩效公示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大力提高机关工作绩效,进一步打造亲民、高效、便捷的服务型机关,实现全岛城市化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局党组研究决定,在系统内实行绩效公示制度(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作风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通过干部自我加压、自我激励、自我监督,让工作绩效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努力以高效的工作让群众首肯、以优质的服务让群众满意、以积极的成效让群众信服,全力打造一支服务型的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队伍。
二、基本内容和主要环节
玉环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绩效公示制度是指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的工作分工、绩效承诺、绩效表现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以工作绩效作为考评和奖惩依据的一种制度体系。主要包括绩效公示、绩效考评、绩效奖惩三个环节。
(一)绩效公示
1、公示内容。科室和下属单位每月的工作目标、进度、完成时限。对没有按绩效承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必须在绩效公示表上注明原因,并再次作出承诺。
2、公示方式。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固定的绩效公示牌,按照每月一次的要求,由绩效监督领导小组于次月5日进行公示。
(二)绩效考评
1、考评内容。着重对科室负责人和下属单位负责人每一阶段绩效的推进和完成质量等情况进行分级考评,分为半年度考评和年度考评。
2、考评办法。成立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对考评工作负总责,下设办公室。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规定,每半年和年终对科室和下属单位进行考核。
3、考核结果确定。由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半年度和年度的考评结果进行累计,确定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次。
(三)绩效奖惩
实行干部绩效考评与绩效奖金相挂钩,对综合分排名前3位的科室(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科室和下属单位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由绩效监督小组提请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相关负责人口头警告等相应的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干部绩效公示制度,是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整体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全体干部要从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深入理解、主动配合该制度的实施,切实增强效能意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方位提高执政能力。
(二)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建立绩效监督领导小组和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实事求是地考核负责人的绩效并公开考核结果。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认真对照考核结果,查找距离,在绩效公示中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三)总结经验,着眼长远。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根据实际,抓好绩效公示制度落实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在健全完善的基础上做好深化和提升工作,建立为民办实事的长效工作机制,打造服务型机关。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OO七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