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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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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用人单位、县卫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5年来,我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工业企业不断涌现,有毒有害作业范围不断扩大,在家具制造、制鞋、铸造、采石、电镀、蓄电池制造等行业存在职业危害问题尤为突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人数、职业病新发病病例数也有上升的趋势,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发生很大变化,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全面准确掌握我县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基本情况,加大职业卫生监督力度,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为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病防治计划提供科学依据,决定在全县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1、摸清全县职业卫生基本情况,全面掌握职业病危害主要行为及现状,建立有毒有害企业基本档案;

2、整治辖区职业危害突出问题为重点,依法规范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治管理秩序,改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条件和防护措施;

3、落实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履行告知义务,加大职业卫生监督力度,促进我县职业病防治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全县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重点是使用高毒物品或辖区的重点职业危害企业。 

三、整治内容

1、开展辖区职业危害企业摸底建档工作

掌握全县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要结合用人单位原先申报或监督的情况,对辖区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要求用人单位如实填写《玉环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调查表》,尚未申报或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的用人单位,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摸清辖区内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量、接触人数、行业分布、防护水平、管理状况和既往职业病危害事故等基本情况,建立用人单位基本档案。

2、继续开展职业卫生台账管理和职业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为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提高其自身管理水平,在2006年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台账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台账管理规范工作,继续在我县木业(家具)企业中推行职业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要做好全县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工作,争取有一批用人单位成为省、市、县职业卫生示范企业。

3、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加大职业卫生监督力度,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结合2007年国家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检查重点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职业健康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防护措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等工作。检查中发现违反《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行为,依据法律直接给予“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或用卫生监督意见书的形式责令限期改正并督促落实,逾期不改者依法严肃处理。

四、整治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5月份)

按照整治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

2、企业自查自纠阶段(6-7月份)

组织开展职业危害企业调查摸底、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台账管理、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告知承诺书及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法人(负责人)目标管理责任书签定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存在的薄弱环节,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劳动用工行为。

3、监督检查阶段(79月份)

按照整治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对企业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存在职业病防治安全隐患、已提出整改意见的用人单位,对检查出来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总结阶段(10月)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整治工作成果。

五、整治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县职业危害企业量多面广,主要涉及中、小型企业,分布零散,整治工作存在较大难度。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领导,加强合作,明确任务,认真部署,克服困难,采用多种方式,做好卫生执法和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要积极寻求其他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2、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掌握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是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前提条件,职业病防治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深远意义。要充分认识现阶段我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及存在的各种问题,利用此次专项整治,摸清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真实情况,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建立起用人单位的基础档案,为搞好我县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奠定基础。

3、突出重点,依法整治

要结合实际,认真按照整治工作步骤和时间进度要求,在对存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普查的基础上,加大监督力度,突出整治重点,特别对家具、蓄电池、铸造、制鞋等重点行业或存职业病防治安全隐患的用人单位要重点监督,依法实施整治。对职业病危害严重、不具备基本防护条件的,要限期停业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在专项整治中,要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并及时向社会通报。通过查处一批违法经营者,以儆效尤,确保广大公众和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县卫生局根据专项整治情况,适时组织力量主动配合市卫生局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检查重点是此次专项整治中未落实整改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4、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认真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的要求结合专项整治做好2007年职业卫生各项工作,总结分析辖区职业病防治现状,同时做好材料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各用人单位并在630日前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调查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告知承诺书、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法人(负责人)目标管理责任书(另发)上报到县卫生监督所,如在填报过程中发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县卫生监督所联系,联系人:陈磊、王旭霞  电话:7232935  7232920,电子邮箱: yhzhengjb@126.com
   

 

                          〇〇七年五月十

 

 

主题词职业卫生  专项整治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县府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玉环县卫生局办公室                    20075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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