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党委[2007]32号
转发中共玉环县委、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
对村居(社区)实施信访工作“黄牌警告”
和“一票否决”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村、乡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玉环县委、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村居(社区)实施信访工作“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的意见(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龙溪乡委员会
龙溪乡人民政府
中共玉环县委 玉环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村居(社区)实施信访工作“黄牌警告”
和“一票否决”的意见(试行)
(2007年4月28日)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信访条例》,强化责任意识,夯实信访基层基础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村居(社区)实施信访工作“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范围
全县各村居(社区)及其主要责任人、具体责任人。
二、实施标准
(一)凡年内发生因本村居(社区)事务处理不公,引发村(居)民赴省越级上访或去市集体上访的,实行“黄牌警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一票否决”:
1、凡群众到各级党政机关上访时发生严重恶性事件的;
2、凡群众进京非正常上访,被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的;
3、凡群众到市及市级以上机关集体上访,发生围堵、冲击、滞留政府机关,干扰机关正常秩序的;
4、凡年内发生因本村居(社区)事务处理不公,引发村(居)民进京上访或赴省集体上访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5、凡年内发生村居(社区)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人怂恿、策划、指使、组织村(居)民上访的;
6、凡年内被2次“黄牌警告”的村居(社区)视同“一票否决”;
7、凡被列为县级以上(含县级)信访工作重点管理的村居(社区)视同“一票否决”。
三、实施内容
(一)“黄牌警告”
被“黄牌警告”的村居(社区)当年不得被评为县级以上各类综合性先进集体;村居(社区)主要责任人、具体责任人不得被评为县级以上各类综合性先进个人及各类荣誉称号等。
(二)“一票否决”
1、被“一票否决”的村居(社区),取消其当年镇乡以上各类综合性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
2、被“一票否决”的村居(社区)主要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取消其当年镇乡以上各类综合性先进个人及各类荣誉称号等的评选资格。
3、对被“一票否决”的村居(社区)实行停拨款(除民政救济款、社区正常办公经费等以外的所有财政拨款)。
四、实施保障
1、县信访部门负责提供各村居(社区)信访“黄牌警告”及“一票否决”情况的依据,报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信访工作“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由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发文通报,县信访局具体负责落实情况检查。
3、被“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的村居(社区)的实施内容,由各镇乡和部门负责落实。
五、其他事项
1、信访“黄牌警告”及“一票否决”实施的时限自通报之日起一年内。
2、村居(社区)发生村(居)民上访被“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后,所在村居(社区)认真汲取教训、积极落实补救措施且成效明显的,由所在镇乡负责上报情况,经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予以提前解除“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
3、本意见由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