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正文

关于印发龙溪乡村级岗位责任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朗读

党委[2007]29

关于印发龙溪乡村级岗位责任考核奖励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村、乡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龙溪乡村级岗位责任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龙溪乡委员会

                                                龙溪乡人民政府

                                                     2007525

 

龙溪乡村级岗位责任考核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稳定村级干部队伍,调动和保护村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建设现代化新龙溪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村级干部,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和法律程序选举、任命的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第三条    考核内容

(一)乡党委政府下达的中心工作,主要包括经济建设、村庄建设、计划生育、文化教育、社会治安、信访工作、民政优抚、党建等方面工作。

(二)各村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和重点工作。

(三)班子建设情况,主要包括班子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情况。

(四)创新工作,主要指在县及县级以上具有示范引导作用的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

第四条    考核办法

乡党委、政府在对村“两委”工作组织日常督查的基础上,年终进行全面综合考核。考核以评议打分的形式进行。并按考核名次,推荐参加县年度工作先进集体评选。

第五条    奖励办法

(一)先进集体取6名,根据县里分配名额,前几名经推荐上报并获得县年度工作先进集体的,按照玉县委[2007]42号文件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其余未获得县年度工作先进集体的由乡财政奖励8000元。

(二)奖励对象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奖金的50%用于奖励村“两委”主要领导,50%奖励其他班子成员。

(三)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双违”整治、村两委班子成员违法、违纪被查处考核一票否决的,取消先进集体评选资格。

第六条    本暂行办法由乡组织办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uanshi/20210811/42381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