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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司〔2007〕36号
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县“人民满意机关”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处、所、中心:
根据玉县委办(2007)54号文件精神,按照“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建设人民满意机关,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深入开展创建县“人民满意机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核心,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努力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种”良好风气,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作风保证。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激发机关党员干部争先创优的热情,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扎实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的构建,把我局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节约型、廉洁型、创新型、和谐型”的人民满意机关。
三、活动步骤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创建县“人民满意机关”活动采取年初部署、全年创建、年底评议的方法进行,具体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5月)
局机关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主要领导作动员报告,制订实施方案,进行具体部署。要充分利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学习时间,通过上党课、听报告、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中央领导讲话、《党章》、《公务员法》和作风建设学习读本等内容,联系实际,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切实统一思想,提高学习效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6月—11月)
按照“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要求,以“七型机关”建设为目标,重点开展阳光政务信息服务工程建设、“五好科室(站所)”创建、驻村联户和结对帮扶等3项工作。要认真总结去年的创建工作,坚持开门整风纳谏,通过多种形式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增进与基层群众的沟通和了解,并结合本单位作风建设实际,提出创建措施。要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加以梳理,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要把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从制度上巩固整改效果,努力通过制度来管人管事,用制度来规范行为,使作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12月)
县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县11个层面的约5000名评议代表,对参加创建活动的县级机关单位进行评议(评议方案见附件)。根据评议结果,县委、县政府对2007年度县创建“人民满意机关”优胜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四、组织领导
各科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全县机关干部大会、县委全委扩大会议等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推进“两年”活动的有效载体,强化工作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切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在开展创建县“人民满意机关”活动的同时,年底还要积极配合组织开展群众评议机关活动。为切实加强县“人民满意机关”创建活动,我局成立“人民满意机关”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玉林,副组长颜建芳、盛光伟、李向阳,成员:陈彬、颜通森、梁琪国、朱金周、吴立于、庄玲华、朱万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评议工作。
附: 2007年度县“人民满意机关”评议活动工作方案
玉环县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