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第七个全省劳动者权益保护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镇乡(办事处)、县直属各单位、在玉上级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了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推动《劳动法》、《工会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全面贯彻实施,努力营造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当前企业劳动管理中突出问题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于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劳动法》自颁布以来,对于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目前我县在《劳动法》的贯彻实践中,仍有一些企业存在非法使用童工、随意延长工时,克扣拖欠工资等现象,因此各镇乡、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宣传《劳动法》、《工会法》、《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深入开展宣传周活动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着力解决当前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过程中突出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今年宣传周活动主题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向全社会宣传普及《劳动法》、《工会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知识。要根据当前劳动关系面临的具体问题和国务院、省政府通知的要求,将宣传的重点放在制止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禁止非法使用童工、积极推进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工作。
三、形式多样,造足声势
(一)有效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渠道,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
宣传周活动期间,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设固定栏目、版块,宣传劳动者依法维权知识,做到“报刊有文字、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网络有信息、宣传有资料”,要同心同力,上下一心,使劳动者保障普法渗透到全社会,把宣传周活动推向高潮。
(二)全面动员各基层组织和用人单位开展宣传活动。
各镇乡要对基层组织和用人单位提出开展宣传活动的要求。在这次活动中,基层组织和用人单位也要开通有线广播、设立专栏、刊出黑板报、悬挂标语口号,用简明直观的形式向职工、群众进行宣传。积极鼓励送法上门活动,将有关普法资料、政策规定主动送到建筑工地、非公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直接送到农民工手上。
(三)举办一次全县联动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四、加强执法,集中查处
《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已施行二周年,要继续将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宣传周的重要内容,结合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加强“12333”劳动保障举报热线电话的值班,畅通投诉渠道,积极受理广大劳动者关于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举报。宣传周期间,各镇乡要结合劳动保障系统开展的专项行动,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处理和曝光一批群众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对有违法、违规的行为的用人单位,集中进行查处。
本次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镇乡总工会、劳动保障救助所要及时进行总结,并于
附件:1、全省第七个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标语、口号
2、全省第七个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情况表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玉 环 县 总 工 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