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正文

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度党报党刊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朗读

中共玉环县珠港镇城关办事处委员会文件

  ★

玉珠城委〔2007〕118号


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度党报党刊

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办、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玉县委办发[2007]44号文件精神,规范征订秩序,切实做好2008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浙江日报》、《今日浙江》杂志、《台州日报》等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订阅范围。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是一项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严肃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高度,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各级党报党刊征订任务圆满完成。党报党刊的订阅范围包括办事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科室;各中小学校;工业企业,个体私营工商企业(含公司、商场、市场),行业协会;各基层党组织,村(社区)委员会和村级经济合作社及下属组织;宾馆、饭店、招待所的客房和医院的病房等。宾馆、酒店要做到《台州日报》进客房,星级宾馆报纸进房率要达到60%。同时,积极鼓励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学生等自愿订阅。

  二、统筹兼顾,确保重点,明确订阅方法。在党报党刊的征订中,要本着“合理规划、统筹安排”的原则,正确处理各级党报党刊的关系,优先安排《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浙江日报》、《今日浙江》杂志和《台州日报》的征订工作。各单位必须优先保证党报党刊的征订经费,党报党刊的征订任务完成之前,一律不得用公费订阅其他报刊。要坚决反对和制止其他报刊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冲击、挤占党报党刊征订的现象,禁止订阅非法报刊。各单位要根据党委下达的党报党刊的征订指标数,进一步明确订阅范围和对象,层层分解指标,除单位保留集体订阅数外,要将征订指标具体落实到个人,订好订足党报党刊。继续实行“私订公助”的办法,大力拓展非公经济领域和新型社会组织的发行空间,确保党报党刊的有效覆盖。《人民日报》实行单位订阅与个人订阅相结合的办法,个人订阅对象为副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县级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人。《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浙江日报》、《今日浙江》杂志、《台州日报》以单位订阅为主,鼓励以上对象个人订阅。《浙江日报》和《台州日报》个人订阅的主要对象为:县级机关副股级以上干部(含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各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如夫妻同为订阅对象的,按职务高的一方订阅,对职务低的一方不作要求。离退休干部根据自愿原则决定是否订阅党报党刊。各企业可以参照这一办法征订党报党刊。个人订阅《人民日报》的,补助90%;订阅《浙江日报》的,补助80%;订阅《台州日报》的,补助75%;订阅《求是》、《今日浙江》杂志的,补助70%。补助费用不发放到个人,由单位直接用于征订。离退休干部参照同级别在职干部标准享受补助。党的基层组织订阅各级党报党刊,可在党费留存部分中开支,由党委统一协调和落实。进一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订阅党报党刊的扶持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和省里关于镇乡、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校等基层单位公费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的规定,切实减轻基层和农民的负担。各级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力争在11月30日前基本完成征订任务。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征订任务。办事处专门建立党报党刊征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曾志斌,副组长:章敏,成员:曾华贵、黄仁、林列霞、郑祖满、项光旭、柳美华、周则利、李朝兴、余乃文、周陈木、张皓、阮善贵、江新月、杨宗清、韩蕊、肖金水、潘林晓。各办、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也要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征订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征订工作的宣传,力求做到领导力量到位、宣传发动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检查落实到位,确保2008年度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的顺利完成。

  征订联系方法:

  1、《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浙江日报》、《今日浙江》杂志征订联系单位:县邮政局,联系人:陈林枫,联系电话:87212902、13326008158,郑万财:87222976、13018830518。

  2、《台州日报》征订联系单位:《台州日报》玉环发行站,联系人:洪丽芳,联系电话:87211176、13967667927。

  附件:城关办事处2008年度党报党刊征订任务数分解表

中共珠港镇城关办事处委员会

                          2007年10月17日     

  主题词:党报党刊  征订工作  通知                           

    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新闻信息中心、台州日报发行站

  城关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071017   280      

  附件:

城关办事处2008年度党报党刊征订任务数分解表

单    位

人民日报

浙江日报

求  是

今日浙江

台州日报

工贸办

工办

30

260

20

6

250

个体办

15

80

2

2

30

经济发展办

20

180

15

6

250

政法综治信访办

20

50

6

2

60

纪委办

15

50

8

4

40

党政办

党政

25

100

36

25

130

人大政协

5

10

3

2

20

组宣统办

组织

15

50

12

4

40

宣传

15

50

7

3

30

统战

5

10

2

1

10

村镇建设办

15

50

8

5

50

群  众

团体办

团  委

5

20

4

2

20

妇  联

5

40

4

2

20

工  会

5

10

2

2

20

关工委

5

10

3

2

20

人武部

5

10

3

2

20

财政办

6

20

2

1

20

农业农村办

15

50

13

10

70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全程代理

15

50

7

3

30

民政

15

50

5

5

30

卫生办

15

50

3

1

60

计生办

15

50

4

2

30

环岛北路

5

10

2

1

10

三合潭段整治

10

30

4

3

20

工商所

30

1

1

60

派出所

30

1

1

120

土管所

30

1

1

30

财税所

30

1

1

30

合  计

278

1390

175

90

1320

  说明:1、各驻村(社区)指导员必须配合邮政局做好本村(社区)《人民日报》、《浙江日报》征订工作,工贸办、经济发展办做好企业的征订工作。

  2、《求是》、《今日浙江》、《台州日报》征订任务务必在11月30日前完成。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uanshi/20210811/42361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