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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2007年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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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2007年

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2007年为老年人办实事的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    

关于2007年为老年人办实事的意见

县老龄工作委员会

(二OO七年十月十一日)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老龄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大力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老龄事业,多为老年人办好事实事,现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2006-2007年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的通知》(台政办发〔2006〕171号)精神,按照《玉环县老龄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玉县委办〔2006〕105号)要求的相关指标,2007年内要为老年人办好以下十件实事。为确保各项实事如期完成,现就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办实事项目和责任部门

  (一)逐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8万人以上,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做到即征即保,并确保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

  责任部门:县人劳社保局和县社保中心

  (二)老年医疗保障体系得到完善。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6万人。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出台《玉环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办法》,将游离于现行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的那部分居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责任部门:县人劳社保局和县社保中心、县卫生局

  (三)社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以镇乡为单位,城镇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老年人参保率达到85%以上。到2007年底前,全县农村老年人普遍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全县农村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有率达到90%以上。

  责任部门:县卫生局

  (四)老年人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凡符合低保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列入生活困难补助的残疾老人再给予适当照顾。农村“五保”老人和城镇“三无”老人的集中供养率巩固在85%以上。制定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对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城乡“低保”老人和农村“三老”人员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分别实施不同种类和形式的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危旧房改造。

  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县残联

  (五)为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全县养老机构年均增加床位180张以上,总床位达到1597张以上,占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总数的2%以上;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会老年福利服务业养老为依托、老年福利服务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老年福利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不同层次老年群体的服务需求。

  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县老龄办

  (六)老年教育网络进一步完善。充分利用老年大学、老年电大等教育平台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全县各镇乡和社区建有老年电大教学点,5%的镇乡建有老年大学,30%的行政村建有老年电大教学班。部门老年电大教学班要进一步加强,凡有10名以上离退休老同志的单位均要建立教学班。在读的老年学员达到老年人总数的8%以上。

  责任部门:县老龄办

  (七)老龄宣传网络进一步健全。县各有关职能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对老龄事业发展的宣传,定期或不定期地开设老年栏目和老年节目。

  责任部门:县文广新局、县新闻信息中心、县广播电视台

  (八)老年体育工作网络更加完善,活动设施进一步健全。全县100%的镇乡、100%的社区和90%以上的行政村要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部门老体组织要在21个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指导员达到老年人总数的4‰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达到老年人总数的50%以上。在各行政村、社区中开展全民体育健身路径建设工程;80%的镇乡和9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建有老年活动场所;运作好县老干部活动中心。

  责任部门:县体育局、县老龄办

  (九)全面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扶助奖励政策。

  责任部门:县人口和计生局

  (十)老年人法律保障网络逐步健全。将《老年法》和《浙江省实施〈老年法〉办法》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城乡开展多形式、多渠道普法教育。要进一步加强老年法律援助中心和老年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城镇社区、农村镇乡法律服务机构优先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责任部门:县司法局

  二、工作要求

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是坚持以人为本、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继续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要动员、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发展老龄事业。要认真落实好为老年人办实事项目。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明确职责,细化目标,并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为老年人办实事项目有领导抓、有科(室)管、有人负责。同时,把为老年人办实事纳入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县老龄办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十件实事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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