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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站:
现将《玉环县安全农产品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农产品 安全管理 通知
玉环县农业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27日印发
玉环县安全农产品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
农产品质量问题影响到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到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安全农产品产业健康发展,增强玉环农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现就我县安全农产品规范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开展宣传与培训全面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标准化模式图以及生产管理小册子的发放,以典型样板为有效载体,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形成标准化生产强有力的舆论氛围,创造人人关注标准化生产,人人执行标准化规范的良好环境。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认证单位专职人员的培训,提高认证单位工作人员对安全农产品重要性的认识。认证单位要结合技术培训,在员工中普及安全农产品知识,增加员工按照农产品质量要求进行标准化生产的自觉性。
二、广泛推行农产品生产记录从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着手,推行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生产档案记录,规范农业生产管理过程,为农产品质量可追溯提供依据。建立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农田生产档案、企业生产档案。农业投入品的经营单位对经营的农业投入品的来源及去向应当进行详细记载;农户对使用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以及收获、屠宰、捕捞日期等应当进行详细记载;生产企业、加工企业对原料来源、生产加工的农产品质量情况和生产加工后的农产品去向应当进行详细记载。农产品生产记录本应当完整记录并定期保存二年。
三、切实加强安全农产品监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对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进行例行监测。对突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要加大跟踪督查力度,促进落实整改措施。一方面强化种植养殖环节的规范管理,继续开展农产品检测机构定期对生产基地进行检测,另一方面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地各类农产品的例行抽检工作,安全农产品在产前、产中、产后要依据标准规范化生产,对自然环境、生产资料、农产品加强定期检测,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要加大基础设备投入,添置农药残留检测仪等设备,配备专职技术人员,成立安全农产品检测站,承担安全农产品的日常检测;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做好优质农产品标准化认证、续检等工作。时逢季节性农产品上市之际,严格对照安全质量标准,认真做好日常检测工作,通过对农产品的分析检测,尽职尽责把好农产品安全质量关。
四、深入实施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进一步实施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推广应用产地编码卡,发挥产地编码系统查询功能,追溯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产地编码工作的重点是转向应用试点项目,每个县(市、区)在点上选择生产基地、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等(蔬菜、生猪、水产品为着重点),在面上选择当地有积极性的农贸市场或产地批发市场率先开展试点。结合农产品产销合作、分区交易、亮卡销售等试点项目开展工作。鉴于全省即将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通过启动试点项目,认真总结试点经验,选择合适时机在面上全面推广,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建立产地准出体系。一方面充分发挥产地编码的产地证明和质量追溯作用;另一方面积极探索产地编码的应用方式,如通过再添加程序将产地编码转换成条形码,印制产地编码号、企业名称直接粘贴,将产地编码号印制在包装箱上,在产地批发市场直接持卡销售等,力求选用适当方式逐步提高产地编码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五、切实加强监管员队伍建设全面实施安全农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组建一套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网络,监管员相当于这套网络系统的联络点,信息通过监管员收集上来,技术通过监管员传导下去。抓好监管员队伍建设是做好安全农产品监管工作的重要保证,要加强监管员队伍建设,认真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性强,有群众基础,乐于奉献,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同志担任安全农产品监管员。同时制定监管员工作职责,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定期对监管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从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等方面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上一级监管员指导下一级监管员工作,组织交流活动,总结好的做法,探讨对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认证单位的监管员要监督企业内部有关制度、标准、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时掌握动态,宣传和咨询安全农产品知识,向各级主管单位报送信息,配合做好检测工作,接受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对发现的农产品质量问题及时做好应急处理。
六、全面实行标志的规范管理农产品质量管理是标志管理的核心内容。通过有效的监管使企业产品质量及其管理体系维持或超过认证时的水平。企业规范使用标志,事关产业健康发展的大局,违规用标行为不仅损害企业和产品的自身形象,而且会造成市场秩序紊乱,使消费者感到真伪难辨,从而丧失认证产品的可信度。各认证单位要开展规范用标自查工作,自查自纠内容包括:认证产品编号是否存在“一号多用”现象,或许可下属、联营企业使用标志;续展企业认证有效期已到,原编号使用期是否超过法定的最长期限;认证产品的用标名称与认证证书是否一致,证书涉及的内容发生变化是否办理了相应变更手续;标志编号使用,包装印制是否符合规范化的管理要求等方面。要定期开展实地复查工作,发现假冒侵权的企业,要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坚决地予以打击;发现违规用标的企业,要勒令其立即纠正,积极推进安全农产品质量标签规范化管理工作。
七、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责任制安全农产品生产者承担其生产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应建立质量安全监测制度,设立自检机构或委托法定机构进行监测,并在销售产品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安全农产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安全农产品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安全农产品监管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农产品事项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安全农产品监管部门要建立系统内部监管责任制和各级责任追究制。实行纵向分级落实和横向分片定责,纵向采取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办法,把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横向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奖惩”的要求,划定监管责任区,落实监管责任人。对安全农产品规范化管理工作先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并作为综合评优的重要依据。
八、强化监督手段,开展安全农产品巡查工作,组织安全农产品巡查队,制定巡查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巡查力度和工作效率,对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每年至少巡查一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检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举报掌握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发出《责令整改意见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意见或整改措施不力的,以致其存在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安全农产品标志使用权,并取消相应的农业扶持政策。在巡查工作中要集中加大重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市场流通环节的专项抽查力度,加强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健全农产品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开展农产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格农产品经营者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九、着力开展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向全社会公布国家明令禁用、淘汰的农药、兽药、鱼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激素、动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名录,采取多种方法与途径向农产品生产者普及科学安全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的知识,切实加大市场执法检查和巡查的力度,严防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要积极参加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四项制度”、“两帐两票”和“一卡一书”等诚信制度,全面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台帐,禁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用、淘汰的农业投入品;积极引导发展现代农业投入品配送中心或连锁经营,进一步规范农业投入品市场;大力推广农业、生物、物理防治技术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有机肥,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发展基层植保服务组织,实行统防统治,实现病虫防治专业化和机械化,进一步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和防治技术,充分发挥农业投入品在农业生产中的效应。
十、设立举报电话,落实专人负责,并通过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对举报电话要做好记录,及时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及处理。电话举报内容应包括具体时间、地点、人物、农产品现状、危害情况等。要建立举报电话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者,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举报电话设在农业局人事科教科,电话号码为0576-87217071,联系人为徐春波。要充分发挥举报电话的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引导和鼓励农产品消费者对制售劣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农产品的行为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