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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玉环县卫生局经济责任相关制度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朗读

  局各股、办: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局机关科学有效的议事规则和财务管理体系,特制定玉环县卫生局七项经济责任相关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玉环县卫生局经济决策议事规则

  为推行经济决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有效促进各项卫生工作协调发展,特制订本经济决策议事制度。

  一、经济决策议事的主要形式及内容

  (一)党委会议

  1、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党委会议;会议由局党委书记主持,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请有关人员列席。

  2、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部署,制订相关工作的激励机制、措施办法。

  (2)讨论研究本系统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3)通报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4)制订或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5)资金筹借事项。

  (6)讨论和决定工程项目建设。

  (7)卫生事业发展中的项目拨款事项。

  (8)讨论拨款额度。

  (9)干部、职工奖金福利分配。

  (10)一次性在2万元以上的经费开支。

  (11)对某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

  (12)处置、变卖固定资产事项。

  (13)其它须经集体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班子会议

  1、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班子会议;会议由江飞局长主持,副局长参加。

  2、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

  (2)研究提出本年度财政预算任务。

  (3)讨论年度预算执行出现偏差后的预算调整。

  (5)其它需经班子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议事决策的程序

  (一)会前准备

  1、确定议题:需要确定的议题,先由议题发起人在班子成员中相互沟通,交换意见,初步认定具有必要、可行的,填写议题表,然后由局党委书记决定是否列入议事范围。

  2、提出预案:列入议事范围的议题,由议题负责人牵头组织有关股室人员进行充分研究讨论,提出书面可行性方案。工程建设可行性方案要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实施目标、完成时间,资金筹措、项目责任人等要素。

  3、会议通知:须集体议事决策的,由办公室通知与会人员,并提交可行性方案,使每个成员有充分准备。

  (二)会中决策

  1、严格议题:会议要严格按事先确定的议题进行,除特殊情况一般不在会上临时动议。

  2、充分讨论:会议决定事项,应先进行充分讨论,各班子成员要紧紧围绕议题充分发表观点和意见。

  3、民主表决: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举手、口头表决等方式,涉及多个问题的要逐项表决。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4、会议记录:对经济决策会议作专题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出席人员、缺席人员;对议题不同意见的发言及表决情况必须详细记录;会议记录须经会议主持人审阅并签字。

  5、如对议题发生争议,意见分歧较大,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

  (三)会后办理

  1、会议决定的事项,需要公开的应及时发布;需形成会议纪要的,事后与会人员要签署。需要上报发文的由局党委书记签发。

  2、决策实施:会议作出的决策由班子成员按分工组织实施。特别是工程建设项目要明确责任人、实施期限、实施目标。在执行中发现新的情况可提请重议。

  三、议事决策的纪律

  1、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在议事中必须讲党性、顾大局,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2、因故不能到会时,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可对会议议题以书面形式表明意见。

  3、会议所列议题、讨论表决情况、个人发言及其他保密事项要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任何与会人员不得擅自向外泄漏。

  四、过错责任追究

  1、违反集体决议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并召开党委会议进行批评;如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查处。

  2、应列入议题而未按议题程序擅自办理的,要立即纠正,取消当年评先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关责任。

  玉环县卫生局经济决策议题表

  时间:                        议事形式:               

议事内容

议事提议人

议事目标

及意义

议事可行性

陈述要点

项目经费预算

实施时间

党委书记

意见

表决情况

  玉环县卫生局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财务纪律,本着“增收节支、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会计法》、有关会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预、决算管理

   (1)局办公室应于每年初根据工作目标及日常开支拟订本系统和局本级经费综合预算,报局长审批后送县财政,为县财政安排卫生经费提供参考。

   (2)待县财政下达预算指标后,局办公室要及时对报财政预算方案进行调整,经局长初审后,在局领导班子会议上讨论决定。已在局班子会议通过的年度预算,办公室应认真严格的执行,并按月安排预算支出。对预算执行情况,办公室做到及时反馈、及时分析。

   (3)局年度预算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终了前作适度的调整,调整项目和额度由局长审批。

   2、民主理财、财务公开

  (1)局机关的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话费等要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布。

   (2)年度终了,局办公室要组织系统财会人员办理财务决算,并作出年度财务状况分析。年度财务决算状况由办公室向局领导班子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报告。

     3、“收支两条线”管理

  (1)凡是本局收取的各项收入均要纳入局收入,统一管理。各科室不得私自收费,所有收入由出纳负责办理结算,不得短收、漏收或不收,更不得截留、坐支或私设小金库。

  (2)根据年初预算和用款计划,财务要认真及时办理对医疗卫生单位的补助拨款。

  (3)每月终财务除按财政部门规定上报的报表外,还要向局长和分管领导上报能反映本局收、支、存、隐性赤字、负债等情况的内部管理报表(详见附表)。


  玉环县卫生局财务内部管理报表

年     月     日

                                               单位 :万元

项       目

本月发生数

期末数

备   注

  一、年初帐面结存

———

  二、本年收入

   1、一般预算收入

   2、专用基金收入

   3、基金预算收入

  三、本年支出

详见明细表

  四、期末帐面结存

———

  五、隐性赤字

   1、帐面坏帐

详见明细表

   2、支出性暂付款

详见明细表

   3、帐外待结算款项

详见明细表

  六、期末财政总赤字

———

  七、负债总额

   1、帐面负债

详见明细表

   2、帐外待结算款项

  财政负责人:                              编制:

  玉环县卫生局票据管理制度

  1、票据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相互制约、严格稽核”的管理制度,所有收费必须使用财税统一票据。办公室要做好票据的领用登记、核销工作,不得出借、出让收费票据。票据和财务收费专用章落实专人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和印制,若有违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票据使用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逐项填写齐全,文字要清晰、工整,多联票据必须一次复写,内容要一致合法,严禁分次复写、套写;收费项目要按规定项目填开,不得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各种票据严禁涂改、刮擦、挖补等。开具的收入票据每个月末及时向会计核算中心结报。

  3、票据领取、发放、核销时要进行登记《票证结报手册》并签名,局会计核算中心每月末要进行核对账面结存数和实际库存数,防止票据丢失。

  4、所有收入统一交单位出纳或送交县财政局指定的预算外收费代办银行。出纳的所有收入均要开具收款或往来票据。各股室、个人不准私自收费,不准私设小金库。各股室领取的票据原则上每月结报一次。

   5、按规定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都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随意提高、降低或延缓。


玉环县卫生局财务报销制度

   

  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结合本局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经费审批

   (一)实行财务分管领导、局长、局班子会议分级审批制度,未经审批的发票,一律不得报销。

   (二)一次性在500元以内的经常性支出,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一次性在500元以上的支出须经局长签字审批;经费支出在20000元以上的由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三)按规定由分管领导审批的票据,报帐员要在分管领导签批后加盖局长签字章。

   (四)按规定发放的职工工资、补贴、福利、预算内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由财务报帐员根据工资介绍信、工调审批表及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等标准执行,列表附银行汇款单或领款人签字后现金发放。

   (五)按规定由预算外资金支出的职工考核奖、福利费等须报局长审批后发放。

  (六)财务分管领导本人经手的报销发票,由局长签字审批;局长本人经手的报销发票,由财务分管领导签批。

  二、支出管理

  (一)办公用品:局机关的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购置(购置时须2人以上参加)或实行定点记帐购置。各股室领用时要进行登记;特殊情况股室购置办公用品,应请示局长决定。

   (二)邮电费:局机关邮寄函件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寄出,邮票由文书负责购买,办公室主任证明。机关工作人员手机费、电话费按县财政规定享受金额在每月工资中发放。

  (三)医药费:局机关职工医药费报销根据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按照公务员标准执行。门诊医药费实行包干,在工资中发放个人。

  (四)差旅费:

  1、实行外出审批制度。局机关工作人员凡到县外台州市内出差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凡到台州市外出差的,须经局长同意;因公出国需由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

   2、县内出差补贴实行每人每月60元标准连同工资一起发放,县外出差补贴、住宿费标准、交通费按县财政规定执行。

   3、出差县外可经局长审批酌情预支差旅费。预支差旅费应在出差人员回来一周内结清。

   4、出差报销实行分级审核制度。出差人员填好报销单后,一般干部由股室负责人审核,股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审核。审核内容主要为出差情况是否属实,报销是否符合制度。经审核的报销单再按规定由财务分管领导或局长审批后送出纳报销。

  (五)材料打印、复印:各单位所有打印、复印材料统一由办公室安排,未经办公室同意,擅自在外打印、复印的不予报销。

  (六)刊物征订:各单位征订报刊、杂志、图书由办公室征求有关意见后,拟出征订计划,报局长审批决定。个别需自行单独征订专业性刊物的,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七)接待费:因工作需要或来客接待,坚持“先请示,后支出,严把关”的原则,一般应在指定地点就餐;若有特殊情况,请示局长同意后,可在其他地方就餐。

  (八)其它:

  1、各职能办公室及各线因工作需要,召开有关会议、专题布置有关内容、迎接专项考核、组织有关慰问等专项活动需要支出的专项费用,应先由各职能办或各线以书面提出经费初步预算方案,经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2、各项支出发票必须是内容完整,手续齐全,并有经手人签名、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外来白条子报销,须经两人以上证明,如有不符合规定,出纳应当拒绝支付。

  3、严格借款制度。因工作需要确需借款的,必须经分管领导证明,局长审批;事后应在一周内及时向财务结报。

  玉环县卫生局资产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制订本制度。

  1、局机关物品购置,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签领。各股室需增添资产时,应先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统一购买;不得擅自购入,否则不予报销。

  2、固定资产的调拨、报废、出售等,应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暂行办法》的规定。购置一般固定资产要事先经局长同意,财务部门要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由保管人在卡上签字,并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做到账卡相符。使用单位应爱护和保管好资产,不得随意搬迁和借用。如损坏或丢失物资,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办公室查实后,方可补发添置。

  3、购置大型固定资产要事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属专控商品的,须向县财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购置;属政府采购项目的,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4、每年底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及时准确地提供和掌握各项财产物资的真实情况,保证账实相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5、工作调离时,调离人员到办公室办理财产交接手续后,方可开具调离介绍信。

玉环县卫生局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包括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的管理。

  1、银行存款管理

  (1)按照国家有关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及时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保证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

  (2)会计每月末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余额要核对一次。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严禁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签发空白支票。支票和印鉴应分别保管,支票、出纳印鉴由出纳人员保管,其他印鉴由会计人员保管。签发支票时,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审核;付款后出纳人员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付讫”戳记章。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3)“银行存款对帐单”、“银行余额调节表”会计要存档,以备检查。

  (4)出纳人员要逐笔序时登记银行日记帐。

  2、现金管理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现金管理规定,严格现金的收支手续,要遵守库存现金限额制度。每天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银行存入,要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2)内部临时性借款必须入帐。如出差人员借用的款项,应在出差回来一周内结清;采购零星物资时,必须在15天内结清;逾期不报账的,财务人员应通知有关人员及时结帐或返还现金。

  (3)出纳人员收付现金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在报销发票时,应严格审核,做到报销凭证合法、规范。

  

  玉环县卫生局工程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文件,结合本局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明确数量与质量、含税价款、履行期限、方式和违约责任等要素。

  二、合同签订后必须报财务部门备案。

  三、财务部门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如按工程进度预付,其进度由分管领导负责把关签字。

  四、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变更,施工单位必须出具施工联系单;变更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向局长汇报同意后签字确认;5000元至20000元以下由分管理领导提议乡长签字确认;20000元以上由两套班子研究决定。

  五、工程完工后,分管领导应及时组织验收,工程结算应委托有资质的中介审价机构审核。

  六、支付工程款尾欠时必须要有施工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由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乡长审批,财务部门最终复核无误后付款。

  七、财务部门结算入帐时要附上工程结算清单、工程合同等资料。

  主题词:经济责任  制度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审计局

  玉环县卫生局办公室                   2008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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