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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中心):
《玉环县审计局机关信息宣传管理和奖励制度》已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附件:玉环县审计局机关信息宣传管理和奖励制度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玉环县审计局机关信息宣传
管理和奖励制度
为加大审计信息宣传力度,提高审计信息的质量和时效,充分发挥审计信息的作用,提高审计成果运用能力,扩大审计工作社会影响,使全社会进一步重视、理解和支持审计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审计信息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审计信息,是指以本局的审计业务和机关管理工作为内容,以信息、新闻、调研等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反映或向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传递的审计工作情况和动态。各科室应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能,应充分重视审计信息的作用,及时反映和挖掘审计工作的重要情况和各类倾向性、典型性的事例和问题,以及反映与审计工作相关的其它方面情况。
二、审计宣传内容
包括审计机关建设和审计工作的实践、做法与成效;审计查处的有定论的案件和被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的典型;审计部门的先进事迹;审计法律法规知识;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重视、关心、支持审计工作的讲话和举措;审计科研成果和审计调研文章;审计工作动态;其他需要宣传的内容。
三、审计信息管理
(一)办公室负责局审计信息宣传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局审计信息发布载体《玉环审计》的编辑工作。
(二)各科室撰写的审计信息均交办公室编辑、审核,由局长签发后送发。
(三)各科室对外提供的涉及审计业务的信息、新闻、调研文章等稿件(不含个人署名的学术文章)须报请局长审查同意,未经同意自行对外报送的稿件不计稿酬,文责自负,造成不良影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各科室按照各自的工作分工范围提供审计信息。共同涉及的或联合办理事项的信息,一般由主办科室或主办人员所在科室负责报送。
四、信息奖励
(一)录用的信息,每条按以下标准奖励:
|
级次 |
录 用 单 位 |
稿酬(元) |
|
1 |
玉环审计 |
30 |
|
2 |
县级其他部门及县级新闻媒体 |
45 |
|
3 |
市审计机关及县级党政领导机关 |
60 |
|
4 |
市级其他部门及市级新闻媒体 |
75 |
|
5 |
省审计机关及市级党政领导机关 |
90 |
|
6 |
省级其他部门及省级新闻媒体 |
120 |
|
7 |
署、部级机关及省级党政领导机关 |
150 |
|
8 |
国家级新闻媒体 |
180 |
|
9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240 |
(二)上述重复录用的信息,但可重复计酬。
(三)凡被评为台州市审计局年度好信息的,每条奖励100元,每上一个级次加奖100元。
(四)为鼓励个人的积极性,自行向外投稿和参加省市审计机关业务论文比赛的业务性研讨文章,被有关部门录用的,参照上述奖励办法中2.4.6.8级次计酬。
五、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