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党委[2008]7号
关于认真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各办:
为切实做好我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把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上级党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培养一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队伍为目标,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组织党员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在集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和智慧的基础上,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班子,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这次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又稳又好”。“稳”就是要平稳有序、圆满顺利;“好”就是要选出能肩负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任的坚强领导班子。在时间安排上,3月15日前完成村党支部的换届选举,4月30日前完成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二、进一步明确村干部的任职条件和村班子的结构素质要求
1、从严控制村干部职数。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村党支部一般由3—5人组成,村民委员会一般由3—7人组成,总职数原则上控制在5—9人,具体根据村规模大小、党务村务实际工作量等因素确定。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倡和支持党员依法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切实提高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特别是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党员的比例。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宜兼则兼、宜分则分。
2、优化村班子结构。在年龄结构上,尽量做到梯次配备;在文化结构上,要努力提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成员的比例,并积极鼓励有志于农村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参加竞选。积极支持村级后备人才通过合法选举进入班子。加大女干部的推选力度,村民委员会选举中要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确保村两委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女性成员。
3、明确村干部任职条件。总的要求,把那些有奉献精神、有致富能力、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班子。具体而言,村党支部班子成员要具备下列基本任职条件:⑴本村有被选举权的党员;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接受同级和上级党组织的领导;⑶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作风民主,有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群众威信;⑷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良好,能吃苦耐劳,克己奉公,热心公益事业;⑸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有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觉悟和本领;⑹身体健康,工作精力到位,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连选连任(含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任)的年龄、文化程度可适当放宽;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党务工作,文化程度一般在高中以上。村民委员会成员要具备下列基本任职条件:⑴必须是本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⑵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⑶支持配合乡镇工作,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⑷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胜任村委会日常工作;⑸热心为村民服务,办事公道;⑹有开拓精神,能带领村民发展集体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确定为村两委候选人:⑴长期外出或身患疾病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⑵近三年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⑶近三年内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纪检、司法部门立案审查的。
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不宜在同一村两委班子中任职。
村民选举委员会在制定本村的选举办法时,要依据《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对村委会候选人在思想政治素质、学历、年龄结构、性别比例等方面提出相应的任职要求和具体规定。
三、切实抓好村党支部的换届选举
1、推行“三推一选”制度。实行“党员民主推荐,群众测评推荐,党委考察推荐,党内民主选举”的村党支部“三推一选”制度,进一步扩大推荐范围,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在组织群众测评推荐时,除了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参加外,具备条件的,可以以户为单位或由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参加。经党内和群众推荐产生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由上届村党支部上报乡党委,乡党委在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提出正式候选人预备人选,并经公示3天后,提交村党员大会选举。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数不高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
2、扩大村党支部直接选举的范围。要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积极探索“公推直选”等办法。凡条件具备的村,在做好党员民主推荐和群众测评推荐的基础上,进行村党支部直接选举。
3、把握好选举关键环节。要根据《党章》和《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订好选举办法,特别是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应在选举办法中予以明确。要切实改进候选人的介绍方式,全面推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有条件的推行竞职演说,使广大党员对候选人有充分的了解。
4、加强党员教育,严肃党内纪律。每个党员都应自觉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增强党性观念,按照党章的要求,行使好民主权利,履行好应尽义务。对确因情况特殊、不能准时到会参加投票选举的,经党员大会同意,报乡党委确认,并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后,可以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对无故不参加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活动或有其他各种干扰选举行为的,要加强教育;教育无效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四、切实抓好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1、推选好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3-9人组成。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要进一步提高村民选举委员会中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比例,村党支部负责人要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切实抓好换届选举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
2、组织好选民登记。村民一般在户籍所在地的村进行登记和参加选举,“空挂户”在原户籍所在地登记。户籍关系未迁入但常住在本村的嫁入户、户籍关系未迁出而在本村常住的出嫁户、户籍关系挂在人才交流中心的本村回乡大学生和未挂靠在居委会且在本村常住的居民户(包括离退休人员、待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下岗职工、未安置工作的复员军人等)都在本村登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含非公有制企业)的正式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大中专院校就读学生不作选民登记。每一选民只能在一地登记、一地选举,户籍不在本村的须取得“不在户籍村登记”的联系函。有移民的村,要保障移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确定法律观念强、有一定文化水平、工作认真负责、熟悉情况的村干部负责选民登记工作。要做好业务培训工作,帮助村干部掌握政策界限,明确选民登记的任务方法、时间和要求,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
3、推选好村民代表。村民代表以各村民小组为单位由全体选民或户代表投票选举产生,人口不足500人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可少于20人,人口在500人以上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可少于30人。村民代表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要在选民登记公布后方可进行。在村民代表推选中,要充分发挥党员和威望人士作用,引导村民把素质较高、热心村务、在村民中有威信、有一定议事能力的人和胜任工作的村两委成员推选为村民代表,切实提高党员在村民代表中的比例,妇女应有适当名额。
4、制定好选举办法。各村要结合实际,认真制订本村的选举办法,对村干部职数、任职资格条件、选举方式程序等重要内容进行明确,对选民认定、委托票办理、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等容易出现争议的问题进行界定,并应保证秘密写票、严格委托投票和加强流动票箱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同时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思想政治素养、工作能力、文化程度、身体状况、年龄等方面提出相应的任职要求。选举办法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进行公告。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村选举办法要求的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及时劝其退出或依法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5、推进有序竞选。正式候选人或自荐人确定后,要向村民正式公告,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并客观公正地向选民介绍候选人或自荐人情况。在选举前,有条件的地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或自荐人可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组织和主持下,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发表竞职演说,竞职时不得有违法的承诺。要实行候选人竞选承诺责任制,推行书面承诺,把承诺的“作出、确定、公开、落实”四者统一起来。竞职演说稿、竞选承诺书都必须提前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定并公开。
6、组织好投票选举。选举前,要完善领票、投票、计票办法,及时公布投票的时间和地点,精心印制各类选票。明确规定委托票办理的截至时间为选举日前2天,逾期一律不予受理。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及时对委托票进行审核、公示,对审核不规范的委托票要及时告知委托人重新办理,避免在选举日产生委托认定纠纷。选举日,受委托人必须持委托投票证方能领取选票,每一选民所持委托投票证不得超过三张。未办理委托投票的,任何人都不得代替他人领取选票,包括夫妻、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在内。选举时,各村应当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严格控制使用流动票箱,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村,经村选举办法规定,设立流动票箱的,由选举工作人员三人以上,一起持流动票箱到户接受选民投票。坚持一人一票原则,家属不得代领选票。对组织集中投票的,要设立并严格管理秘密写票处,确保选民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独立行使选举权。
五、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1、明确职责,强化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乡里成立以乡党委书记金启光为组长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乡班子其他成员实行包村负责。同时有效整合组织、人大、民政、农业等职能科室的资源和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对在换届选举中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的有关人员要追究责任。对选情复杂的村,要成立应急处理小组,落实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每个村的情况搞清楚,把问题分析透,做到心中有数。要组织好相关人员的换届选举政策业务知识学习,帮助他们尽快熟悉选举工作流程。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要建立信息快速传递和反应系统,全面掌握选举动态。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引导工作贯穿到选前、选中和选后的全过程,正面影响选举进程,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教育引导,鼓励公开公平竞争,倡导竞争对手之间的良好合作精神。要想方设法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直白明了地告知村民什么是合法的竞选行为,什么是非法的竞选行为,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不应该选什么样的人,哪些人不宜担任村干部,使广大群众懂得珍惜民主权利,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3、严明纪律,依法查处。自觉维护换届选举中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权威,坚决执行已经合法程序通过的选举办法。要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理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村民信访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宗族、宗派、宗教势力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干扰和影响。加大对不正当竞选行为或破坏选举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积极维护选举程序。
4、进村扶任,促进和谐。要认真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后续工作,全面开展进村扶任活动。要关心和爱护离职离岗的村干部,做好落选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帮助、监督新老班子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指导村级组织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理顺村两委关系,以及村民会议与村民代表会议的关系,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要及时总结选举情况,建立健全选举档案。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契机,有计划地抓好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的上岗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以新面貌创造新业绩。要组织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与村党员、村民代表签订履职责任状,确保工作精力到位,提高新一届村两委班子的战斗力,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共龙溪乡委员会
龙溪乡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