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8年全县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08年粮食生产的通知》(浙政发〔2008〕16号)文件精神,为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今年的粮食生产按照“强化责任、稳定面积,加大投入、保障收益,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创新机制、增强活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7.5万亩、总产量2.8万吨以上;水稻播种面积3.2万亩(其中早稻播种面积1600亩),亩产430公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种粮补贴力度
(一)实行早稻普惠制补贴。省财政对早稻种植者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县财政每亩配套20元,对于早稻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大户,县财政每亩配套50元。
(二)提高种粮大户直补标准。对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按实际种植面积省财政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县财政每亩配套20元。
(三)提高水稻良种补贴标准。对种植省定水稻主导品种的农户,省财政给予良种补贴每亩10元,县财政每亩配套10元。根据农户购种与实际种植面积相挂钩的办法,将补贴资金落实到农户。县财政将通过农资综合直补“一卡通”等形式发放给种粮农户。
(四)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作业环节补贴标准。对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或接受植保合作社服务的农民,继续以“农机作业券”的形式补贴,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亩40元。
(五)继续实行早稻谷最低收购价和价外补贴政策。2008年我县早稻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86元。
二、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
重点推广单季稻“五改”技术和水稻强化栽培技术,实施单季晚稻“双百工程”,力争通过3—5年努力,使全县单季晚稻平均亩产达到500公斤以上。继续加大推广水稻抛秧、旱育、直播等轻型栽培技术和稻鸭共育技术,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认真组织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工程,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技术支持。要加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重点抓好条纹叶枯病、褐飞虱、稻纵卷叶螟等水稻重大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
三、继续开展粮食高产示范竞赛活动
为加速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各镇乡要重视粮食作物高产示范方建设。每个镇乡至少要建立一个百亩以上的示范方,每个村要有一块以上的示范田。县政府将对在参加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粮食高产示范方和高产攻关田实行奖励。高产示范方一等奖奖励10000元,二等奖奖励5000元,三等奖奖励3000元;高产攻关田单产第一名奖励5000元,第二名奖励3000元,第三名奖励1000元。各镇乡要认真落实办方经费,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用于粮食作物高产示范方和高产示范田的奖励。
四、加强耕地保护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坚决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加快标准农田建设步伐,组织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区生产条件的改善。在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的同时,开展标准农田地力调查和分等定级工作,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采取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提高标准农田地力。
五、全面实行种粮大户水稻政策性保险
将水稻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必保品种,保险对象为水稻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保障范围为台风、暴风暴雨、洪水和主要病虫害等灾害;保险金额为每亩200元或400元,相应保费为每亩10元或20元,其中财政给予75%的保费补助。财政补助部分,省财政与县财政按四六比例分担。
六、创新粮食生产工作机制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引导土地使用权有序流转,大力扶持发展种粮大户,提高规模经营水平。广泛开展专业化全程服务,大力鼓励和支持组建粮食专业合作社,为广大农户提供代种、代管、代收等粮食生产服务。发展订单生产,支持种粮大户开展粮食加工、销售,鼓励粮食企业与种粮大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程度。探索建立种粮成本、收益与政策扶持联动的长效机制,确保种粮农民获得合理收益,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七、进一步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镇乡要充分认识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切实把粮食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按照粮食种植面积和总产量不减少的要求,落实粮食生产镇乡长负责制,将粮食面积和产量纳入镇乡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要及时将种植任务落实到村、农户、到田块,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
要切实加大耕地抛荒明查暗访力度,建立举报和公开曝光制度,坚决制止全年性耕地抛荒,减少季节性抛荒(举报电话:87234110)。市政府今年已建立耕地抛荒“黑名单”制度,在今年早稻和晚稻插种后,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各地的耕地抛荒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因耕地抛荒问题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过,或全年性连片抛荒耕地面积在5亩以上;或自发文之日起,连续三个月未耕种的季节性连片抛荒耕地面积在50亩以上的镇乡,将被列入耕地抛荒“黑名单”。被列入耕地抛荒“黑名单”的镇乡,暂停农用地转用报批。
附件:2008年各镇乡粮食生产考核任务表
二○○八年四月三日
附件:
2008年各镇乡粮食生产考核任务表
|
项目 镇乡 |
播种面积(亩) |
粮食总 产量(吨) |
水稻播种 面积(亩) |
其中:早稻面积(亩) |
水稻亩产 (公斤) |
|
城关办事处 |
10680 |
4085 |
2980 |
130 |
430 |
|
坎门办事处 |
1050 |
405 |
130 |
0 |
430 |
|
陈屿办事处 |
16780 |
6115 |
4320 |
210 |
430 |
|
楚门镇 |
2650 |
1060 |
900 |
40 |
430 |
|
清港镇 |
16140 |
6325 |
10450 |
510 |
430 |
|
芦浦镇 |
5310 |
1540 |
3450 |
170 |
430 |
|
干江镇 |
5700 |
2180 |
1100 |
50 |
430 |
|
沙门镇 |
7550 |
2895 |
3660 |
250 |
430 |
|
龙溪乡 |
6040 |
2300 |
3950 |
190 |
430 |
|
海山乡 |
3100 |
1095 |
1060 |
50 |
430 |
|
合 计 |
75000 |
28000 |
32000 |
1600 |
4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