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环县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县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县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三日
玉环县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县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提高监督网络运行质量,加强农村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推动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县创建,保障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放心药。根据《浙江省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条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两网一规范”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推进“两网一规范”建设,提高“两网”运行质量,满足农民基本用药需求,规范农村用药用械行为,保障农村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督组织架构,建立和完善药品协管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有效运行监督网络,切实发挥监管和协管作用;运用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规范农村药品供应渠道,确保质量可靠、品种齐全、价格合理的药品进入农村,满足农民基本用药需求;改善农村就医环境,规范农村用药用械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有效用药。
三、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调整监管网络,提高运行质量。根据“镇乡有协管员、行政村有信息员”的要求,各镇乡要建立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实行包村责任制,做到监管全覆盖;要指定具体分管领导,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并做到办公场所相对固定。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网络保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定期交流工作,实施工作考核,把药品监督网建设成为药品监管法律的宣传网、违法行为的监督网和日常监管的得力抓手。
(二)拓展供应网络,规范购销渠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依法规范的原则,以规范药品购进渠道为核心,集中配送、连锁经营为主导,镇乡卫生院代购、药品批发企业配送为形式,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作用,鼓励引导药品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在零售网点数量不足的农村、边远海岛 “放心店”内设置乙类非处方药代售点,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供药模式,消除药品供应“盲区”,把住药品供应源头关,杜绝假劣药品进入农村市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及时,价格合理。
(三)巩固规范管理成果,深化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农村医疗机构用药规范化管理体系,深入开展药房规范化管理 “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改善药房条件,保证药品贮存和陈列环境,不断提高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农村药品零售企业GSP(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步伐,强化对通过GSP认证企业的跟踪检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质量管理。
(四)加强安全用药宣传,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多种媒介,经常性地对群众开展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经验、做法、阶段性进展和有关政策,使“两网一规范”建设家喻户晓,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加快农村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涉药单位药品质量诚信数据库,准确记录在监督检查中涉药单位是否依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情况,实行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
四、实施步骤
创建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的实施时间为2008年4月至2008年11月,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准备发动阶段(2008年4月1日至2008年4月25日)。成立县创建工作领导班子,召开动员会议进行部署,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社会了解、领导重视、群众支持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4月26日至2008年9月25日)。根据浙江省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条件,明确有关部门和镇乡职责,合理分工,积极实施。
第三阶段:完善提高和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9月26日至2007年10月25日)。各镇乡、有关部门按照考核标准和职责分工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形成自查报告,迎接考核验收。
五、具体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创建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省级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府办联系副主任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卫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创建的日常工作。各镇乡要把“两网一规范”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并成立“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分工协作,落实责任。各镇乡要结合社区建设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抓好创建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县卫生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抓好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以及医疗机构用药规范化管理工作。县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药品价格的监督,制定平抑药价的有效措施,严禁违反规定层层加价销售,损害农民利益。县工商、税务等部门对农村零售药店和药柜要积极给予政策支持,促进“两网一规范”建设,同时工商部门还要加强农村医疗药品广告宣传的检查,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新闻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优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监察部门要加强药品购销行为监管,防范和禁止不正之风。
(三)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加强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开展示范县创建工作,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确保群众药品安全有效的长效机制,是平抑药价、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手段。各镇乡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抓紧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