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司〔2008〕16号
玉环县法律从业人员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实 施 方 案
各科室、中心、处、所: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法律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切实解决法律从业人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执业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充分发挥法律从业人员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县局决定在全县法律从业人员队伍中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强法律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的根本要求。
加强法律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法律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成效,法律从业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关系到司法公正,关系到社会主义法制的形象。
加强法律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更是保证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适应我国扩大对外开放,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的迫切要求。
综观我县法律服务行业的现状,虽然队伍建设的成效明显,但法律从业人员队伍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个别人在执业中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漠视法律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收了费不办事,或是私自收费、乱收费,对当事人的委托事务玩忽懈怠;向办案人员请吃送礼,向当事人拍胸脯打包票,影响了司法公正,缺失了法律服务业赖以生存的诚信基石。少数处所内部管理混乱,疏于把关,工作人员各自为政,存在“散、乱、差”问题,以致于发生私自收案收费、同所代理、私设办公场所等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这些问题是多年来累积的深层次矛盾的体现,败坏了法律从业人员队伍的声誉,严重损害了法律从业人员的形象,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这次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加强法律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不仅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坚持执法为民、防止司法腐败的必要保证,也是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充分信任和满意的、能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法律从业人员队伍的必然要求。
二、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大局的职能要求,狠抓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切实加强全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提升法律从业人员队伍的遵纪守法意识、规范执业意识和社会回馈意识,促进我县法律服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发挥法律从业人员在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工作目标:围绕“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这一法律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总要求,采取学习教育、依法查处、严格监督、改善环境等各项措施,认真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教育整顿活动要实现以下目标: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诚信为民的观念得到增强;违法违纪的法律从业人员和处所受到查处;各处所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散、乱、差”的处所得到全面整顿和清理;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从业人员执业环境有明显改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的整顿治理。通过这次集中教育整顿,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教育整顿的成效,使社会各界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法律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的成果。
主要任务:在法律从业人员队伍中深入开展“三项教育”,做到“三个规范”。“三项教育”即:一是深入开展政治思想、政治信念教育。组织广大法律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用坚定的政治信念指导行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理念,不断提高法律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二是在法律从业人员队伍中深入开展法制教育。组织广大法律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宪法》、《律师法》、《公证法》,增强《宪法》的观念和依法执业的观念,不断提高法律从业人员的依法执业能力和水平。三是在法律从业人员队伍中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学习教育。组织广大法律从业人员重温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法律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印发的有关文件,深入学习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进一步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强化执业纪律观念。
“三个规范”即:一是规范律师、法律工作者与法官的相互关系。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交往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认真解决少数法律从业人员与法官不正当交往、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严肃查处行贿法官的违纪违法案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二是规范各处所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处所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引导各处所完善自我约束机制,认真解决少数单位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加大处各所主任、合伙人对本所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责任,使各单位在法律从业人员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是规范法律从业人员个人的执业行为。要严格规范执业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强化自律,全面提高法律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认真解决少数人员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责任感不强、乱收费以及不正当竞争等问题。
三、集中教育整顿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时间为
(二)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
(三)集中查处阶段,时间为
(四)建章立制阶段,时间为
(五)整改验收阶段,时间为
四、建立健全法律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完善制度建设机制。要把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工作机制作为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和常规性工作。要加强对处所建章立制监督和检查,督促其定期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处所在管理中的基础作用。
(二)完善监督机制。要通过多种途径,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法律从业人员和各处所执业的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公布各种投诉举报方式;把接受委托时先行告知当事人委托事项的法律风险和投诉举报方式,作为应当对当事人履行的一项义务;严格执行办案质量监督卡制度。县局将与宣传媒体合作,并利用《玉环法制》、宣传橱窗、玉环普法网等途径,通过正面典型宣传和“以案释法”来努力提升法律从业人员的美誉度,也对违法违纪处所和从业人员予以曝光。
(三)完善诚信机制。要对广大法律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诚信教育,使“诚信为民”成为法律从业人员队伍的坚定信念。要通过服务承诺、过错赔偿、责任追究等多种手段,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建立诚信档案,建立从业人员和处所失信和处罚的记录、披露制度,定期公布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结果。
(四)完善奖惩机制。树立先进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大力表彰优秀的法律从业人员和处所,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队伍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完善投诉、查处制度,建立规范的投诉查处程序和行之有效的投诉查处手段。县局将与市局和市律协等充分协调合作,加强对投诉的查处工作。
(五)完善管理责任机制。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机关与各处所和从业人员的相互关系,摆正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位置,防止管理工作的错位、缺位,充分发挥监管者的监管作用。进一步健全管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案情的报告制度,对疏于管理、放弃管理以及袒护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纪做出严肃处理。
五、对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县局把这次法律从业人员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教育整顿与十七大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作为今年司法行政机关全局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为确保教育整顿活动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玉环县法律从业人员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由应玉林任组长,颜建芳、盛光伟、李向阳任副组长,成员为:各科室负现责人。各处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对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领导,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报告。
(二)求真务实,务必取得实效。各地要力戒形式主义,禁止走过场、弄虚作假。要从学习教育、依法管理、严格监督、行业自律等方面入手,扎扎实实地抓,坚持不懈地抓,确保抓出成效。同时,要采取开门进行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方式,在学习动员开始后,县局要通过发放行风评议表、召开行风评议会等形式,征求社会各界和各政法部门的意见,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加强宣传,提升法律从业人员形象。结合这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诚信为民”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按照“贴近现实、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宣传法律服务行业基本知识、基本制度,宣传法律从业人员工作在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中的突出事迹和典型做法,宣传法律服务工作中涌现的优秀人物和先进集体,表彰一批先进典型,树立典范,弘扬正气,充分发挥模范示范作用,树立法律从业人员队伍的良好形象。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县局将通过司法信息等载体及时介绍各处所法律从业人员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好做法、好体会。有关材料请及时报县法律从业人员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
玉环县司法局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