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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统考办〔2008〕2号)文件要求,以及台州市统计局、人事局的要求,现就我县200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办法和时间
(一)报考条件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规定执行。
(二)考试报名先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报名表,另附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并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寸2张。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到县统计局综合法规科报名,咨询电话:87226794。
(三)报名时间为5月16日前,逾期不再办理。
(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初级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审定,中级由台州市人事局审定。
二、报考人员工作年限的计算
(一)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底。
(二)原从事与统计工作相近的其他经济工作的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换)算成统计专业工作年限。
三、考试时间、考场设置
考试时间为2008年10月19日。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考场设置另行通知。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各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尽快通知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支持具备报考条件的统计工作人员报考。
(二)考务费收取标准仍按浙统考办[2000]1号文件规定执行,初级105元/人,中级210元/人,考试大纲、教材费收取标准为:初级每套34.5元、中级每套66元;初级《学习指导与习题》每册25元,中级《学习指导与习题》每册35元。
附件:1、2008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2、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照表
玉环县统计局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