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民政局
关于同意兴办玉环县楚门镇龙王村向阳福寿生态陵园的批复
楚门镇龙王村:
你村要求建造龙王村向阳福寿生态陵园公墓的请示报告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楚门镇龙王村建造公益性生态公墓,该公墓名称为“玉环县楚门镇龙王村向阳福寿生态陵园”,墓穴数为500穴。
二、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殡葬管理和公墓建设的有关规定,依法管理,要严格执行规划,认真实施生态葬,搞好公墓绿化,增加殡葬文化含量,努力将墓地建设成园林化、艺术化的绿色殡葬园区,该墓区专供龙王村村民丧葬之用,墓区内不得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三、接到批复后,请按规定补办土地、规划、水利、林业等有关手续。
四、要接受县民政局、楚门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墓区建设严格按总体规划、《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及相关殡葬法规规定实施。
特此批复。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