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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2008] 54 号
关于要求创建浙江省旅游强镇的函
县旅游局:
清港镇地处我县北大门,旅游发展初见成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局关于浙江省旅游“十百千”工程创建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83号)和《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十百千”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浙旅局〔2007〕169号)文件的要求,我镇对照相关要求进行自查,基本符合创建要求,为此要求申请创建浙江省旅游强镇,希批准实施。
附件:清港镇创建浙江省旅游强镇工作方案
清港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旅游强镇 创建 方案 函
清港镇创建浙江省旅游强镇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创建浙江省旅游强镇的工作,进一步提升我镇旅游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浙江省旅游“十百千”工程创建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通过旅游强镇创建活动,一方面加强景区建设、强化宣传促销、规范行业管理、优化产业结构和加强队伍建设有机结合;另一方面要在全镇范围内进一步营造以旅兴镇的良好氛围,推动我镇旅游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为了创建省旅游强镇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申报迎检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4-8月)
1、传达《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局关于浙江省旅游“十百千”工程创建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
2、制定创建工作计划。
3、召开全镇创建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创建工作。
4、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分工及工作职责。
5、对照省旅游强镇的检查标准,根据细则,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汇总、上报等工作。
6、按照标准要求通过打分,完成自检。
7、做好全镇各类台帐的整理工作,要求做到组卷齐全规范。
(二)全面迎检阶段(2008年9月至2008年10月)
邀请县、市旅游局对我镇创建工作进行初审指导,根据初审整改意见完善提高,装订完善台帐资料,迎接省里验收。
(三)总结提高阶段(2008年11月-2008年12月)
根据省里验收整改意见制订整改措施,并加快落实。总结创建经验,巩固创建成果,着力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明确目标,精心组织
创强工作目标就是要在旅游基础设施、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管理服务三方面扎实推进。一是要树立起大旅游的观念,全力抓好旅游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切实改善清港旅游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各方面设施,尽快达到创强标准。二是结合省级文明镇创建工作,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居民积极参与创强的主动性和主人翁意识,为创强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和群众基础。要从旅游行业管理机制和法规建设入手,加强和改善旅游行业的管理,努力营造更加安全、卫生、规范、文明、守信的旅游环境。三是要着力整合各方面的旅游资源和优势,深度拓进传统旅游优势品牌,积极开发品位高、特色浓的旅游精品,丰富旅游产品,精心设计特色旅游线路,增强旅游吸引力,加强整体促销,实现旅游产业与其它产业的互动发展。各科室及相关部门要根据这三大目标,进一步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职责,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创强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和发动全镇广大干部群众为创建工作献计献策,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充分发挥社会整体效应,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3、科学安排,全面推进
要树立“一盘棋”的观念,服从统一调度,相互支持配合,积极行动起来,尽快确定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并以“适度提前,把握主动”为原则,严格按照创强实施计划和工作进度要求,分项目分指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或计划,排出时间表,在规定的时限里做到不缺项、不漏项,逐一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保证《标准》中各分项材料的完整和充分,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4、建立制度,完善机制
各村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统一步调、齐抓共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创建工作要进行及时督查、指导,建立创建工作定期通报制度,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此次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