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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玉环县家具企业实行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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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玉环县家具企业实行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通知

  各镇乡(办事处)、各家具生产企业:

  为规范我县家具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克扣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家具生产企业实行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实施依据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二、实施对象

  本县行政区域内家具生产企业。

  三、实施标准

  家具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的缴纳标准为:年产值在500万以内(含500万)的,按产值的1%缴纳;年产值在500万以上的按产值的1.5%缴纳,最高不超过30万元,存入保障金专户。

  四、实施办法

  (一)、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家具企业职工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县经贸部门负责对家具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家具协会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家具企业工资支付的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二)、家具企业应当依法支付职工工资,并按时足额发放到人,严禁拖欠、克扣职工工资。

  (三)、家具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工后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四)、家具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及时告知本单位全体职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经贸部门和家具协会。

  家具企业应当按照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和支付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家具企业法人是工资支付第一责任人,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职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车间承包人。

  如车间承包人逃逸,企业法人负全责。

  家具企业支付工资应当制作工资支付表,工资支付表应当载明发放单位、发放时间、发放对象的姓名、工作天数、加班加点时间、应发和减发的项目及金额等事项,有劳动者签字,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同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个人工资清单。

  (六)、保障金专户由县家具协会负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七)、家具企业拖欠、克扣工资的,由劳动保障和经贸部门及时核实,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未支付的,从该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中划拨支付。

  (八)、因家具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需动用保障金支付的,由负责处理的劳动保障部门填制《使用工资保障金会签表》并提出意见,县经贸部门会签后,由县家具协会办理相关划拨手续,将款项交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核发工资。

  企业应当在工资支付保障金被划拨后10日内按时补足。

  (九)、建立家具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评价机制,及时将企业不按规定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或者拖欠、克扣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予以通报,并将该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十)、家具企业连续五年被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劳动保障诚信企业且未发生拖欠、克扣工资记录的,由企业提出申请,并填制《退还工资支付保障金申请表》,经县劳动保障部门和经贸部门核签后,可将保障金本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息计算)退还给企业;并今后可免缴工资支付保障金。

  (十一)、对有拖欠、克扣职工工资记录的企业,在原标准基础上上调20%缴纳保障金。

  (十二)、职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保障或经贸部门举报投诉:

  (1)、未按照规定或约定支付工资的;

  (2)、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3)、拖欠或克扣工资的;

  (4)、企业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5)、未依照规定缴纳保障金的;

  (6)、侵害职工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十三)、家具企业拖欠、克扣职工工资以及不按规定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的,由劳动保障、经贸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四)、拒绝、阻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干扰劳动者依法申诉、追讨工资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一、使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会签表

   二、退还工资支付保障金申请表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玉环县经济贸易局

                                    二○○八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工资支付  保障金  通知

  抄送:玉环县家具协会


  附件一:

使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会签表

拖欠工

资单位

使  用

事  由

劳动保障部门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经济贸易部门意  见

年   月   日(盖章) 

专户银行落实情  况

年   月   日(盖章) 

备  注


  附件二:

退还工资支付保障金申请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原缴纳保证金金额

开户银行

及 账 号

申请理由

经济贸易

部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劳动保障

部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专户银行

退款时间

及 金 额

年   月   日(盖章)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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