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小学、成技校,民办学校:
根据《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197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玉政发[2008]30号)精神,现将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涉及教育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予以废止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关于粮食附加税和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的问题的通知》(玉政[1995]4号)
2、《印发关于加快教师住房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玉政[1996]21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教育附加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玉政发[1999]149号)
二、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关于200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玉环考区防控非典的通告》(玉政发[2003]62号)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文件 通知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8月14日印发
(纸质印发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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