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乡属各单位:
《龙溪乡漩门三期围垦区域政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龙溪乡人民政府
龙溪乡漩门三期围垦区域政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乡漩门三期工程围垦区域政策处理工作,根据玉政发[2008]40号《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环县漩门三期围垦区域政策处理若干意见》文件、玉政办发[2008]108号《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县漩门三期围垦区域政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相关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漩门三期围垦区域政策处理工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二、工作原则
建设漩门三期工程是有效缓解我县要素制约,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全乡干部群众必须树立大局观念,全力以赴做好政策处理工作,主动支持工程建设。在整个工程政策处理的进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公开的原则,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最大程度做到公正、公平、合理,争取群众对政策处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既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考虑群众的近期利益;又要根据区位、经济等条件,引导群众利用扶持政策进行转产转业、参与养老保险、建设标准厂房等,增强发展后劲。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 落实责任阶段(10月13日至10月20日)
1、各相关村要成立专门班子负责政策处理工作,并落实分解责任。乡政府按驻联村等相应落实到人,具体为:渡头村责任领导陈仁法,具体负责人梁益贵、沈灵方;壳业村责任领导陈仁法、袁湘华(为主),具体负责人王维忠、王只来、叶平花;梅岙村责任领导陈君钦、邢文彬(为主),具体负责人王建新、赵水法、丁春雷、郭文元;法山头村责任领导陈礼平(为主)、陈哲宝,具体负责人林世良、张新永;花岩浦村责任领导董家善,具体负责人赵加富、王维法;小山外村责任领导叶玉平,具体负责人曾永昌、郑林;渔业村责任领导金霞玲(为主)、王天德,具体负责人蒋强、蒋利华。
2、召开全乡漩门三期围垦区域政策处理工作动员大会,各相关村也要召开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及村两委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
3、开展多形式宣传,统一思想,将政策处理工作和有关海域法律法规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宣传、扩大声势,营造氛围。
(二)基础工作核实阶段(10月15日至11月9日)
1、乡政策处理领导小组将先期调查摸底资料交由各相关村政策处理领导小组逐户核查,并提交专题会议商量再次在各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各相关村将公示确认无误后的资料反馈到乡政府处理领导小组进行集中登记。
(三)集中处理阶段(11月10月至12月30日)
1、召开相关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及村两委参加的专题会议,做好各村级扶持方式协议签订工作;做好沙场、养殖户及船只的搬迁拆解协议签订工作。
2、根据协议做好政策处理资金发放工作。
(四)总结巩固阶段(2009年1月1月至15日)
1、查漏补缺,做好扫尾工作。
2、做好政策处理回头看,全面巩固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相关村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漩门三期围垦区域政策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净化领导确保政策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各相关村要周密制订计划,层层召开会议,全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工作顺利完成。要通过广播、标语、横幅、宣传车及组织驻村干部分组到各相关村进行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为政策处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明确责任。本次我乡辖区政策处理工作在乡漩门三期工程围垦区域政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相关村及乡属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乡警务区负责查处妨碍公务等违法行为;乡信访办要做好信访人员的接待工作;乡纪委要对不履行职责、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乡组宣办要精心组织宣传,为本次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