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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环县珠港镇城关办事处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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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认真做好2008年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办、社区、经济合作社:
现将《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珠港镇城关办事处委员会
珠港镇城关办事处
2008年12月8日
主题词:换届选举 通知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局
城关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08年12月8日 印120份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今年年底,办事处将进行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换届选举,这是加强城市基层组织建设和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和《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城关实际,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换届选举,是加强城市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社区基层领导班子整体素质的重要工作,对于落实党和国家在社区的各项方针政策,构建社区和谐社会,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办事处上下要进一步认清形势,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认识做好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圆满完成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换届选举的各项任务。
二、全面把握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这次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市委、县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培养一支社区建设带头人队伍为目标,严格执行宪法,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在集中党员群众意志和智慧的基础上,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领导班子,为加快社区建设发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这次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换届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又稳又好”。“稳”就是要平稳有序、圆满顺利;“好”就是要选出能肩负起建设社区重任的坚强领导班子。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年底基本完成。
三、进一步明确社区干部的任职条件和社区班子的结构素质要求
1、明确社区干部任职条件。要切实把好社区干部的素质关,要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办事公道、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水平、能创业致富、热心为群众服务、群众公认的社区优秀人才选进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班子,特别是要选准选好社区居委会主任和经济合作社管委会社长。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把那些近年来有违法违纪行为、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活动、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差的人选为社区干部。
2、优化社区班子结构。通过换届,努力提高社区“两委”班子的文化程度,尤其要提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员比例,积极推选在社区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中的优秀人才进入社区“两委”班子;进一步改善社区“两委”班子的年龄结构。
四、扎实做好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换届选举各项准备工作
选举准备工作是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经济合作社选举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社区要精心部署,扎实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经济合作社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1、建立坚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办事处成立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加强面上指导。同时,向各社区派驻工作指导督查小组,帮助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各社区要成立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和社员选举委员会,并都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全面掌握社区情况。深入开展调研行动,全面摸清各社区的底数,深入分析影响换届选举的主要因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选举工作方案。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全面了解社区干部的现实表现和思想动态。要掌握后备干部的表现情况,积极引导后备干部依法依章参加换届选举。
3、认真抓好换届业务知识培训。切实加强对机关干部、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以及社员选举委员会成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他们指导、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切实抓好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的换届选举
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的换届选举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严格依法进行。要进一步完善选举制度,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
1、推选好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5-9人组成(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不得担任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其成员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并及时在社区公布名单并报办事处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经济合作社选举委员会由社员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选举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合作社党支部书记担任,人数由3-9人组成,保持奇数,另选2名为候补成员,社员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社管会或社监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其社员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自行终止,社员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足3人的,所缺名额应当及时补足。
2、组织好选民登记。社区居民,年满十八周岁,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户籍、国籍、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在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中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合法组织的负责人,或者他们委托的代表有同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民的年龄计算时间,以本社区选举日为准。选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选民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进行登记。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凭有效居住权证明,在其现居住的社区进行选民登记。对人户分离的居民,应尊重本人意愿,确保其参与一方社区的选举,并由其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后,可自主选择选民登记的社区,但不得重复登记。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合法组织负责人所委托的代表凭委托书进行选民登记。经医院诊断为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居民,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可以不列入选民名单。在社区居住一年以上的暂住居民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居民,是否在本社区进行选民登记,由本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经济合作社选民一般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①年满18周岁的本社社员。年龄计算时间,以本社选举日24时为准;②享有政治权利。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民资格,确认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为准。无法行使选举权的痴呆者、精神病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推选好居民代表。居民代表必须为本小组有选举权的居民,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为本小组居民服务,能够代表本小组居民的利益。居民代表的选举采取由居民小组选民投票选举产生。
社员代表以各社员小组为单位由选民投票选举产生,要求社员代表中,妇女应有适当名额;人口不足500人的社,社员代表人数不可少于20人,人口在500人以上的社,社员代表人数不可少于30人。社员代表的推选工作由社员选举委员会主持,要在选民登记公布后方可进行。
4、组织好推选和选举。社区居委会正式候选人由居民代表在已提名的候选人中差额选举产生。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的正式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的正式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2人,各居委会成员职数见附件2。正式候选人的排名按所得推选票数由高至低顺序确定。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如被推选为正式候选人,其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自行终止。正式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五日前按得票多少顺序张榜公布。
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采取自荐海选。社管会成员职务自荐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自荐为社监会成员职务自荐人。经济合作社社管会成员职数设定见附件3,社监会成员职数设3人,其中主任1人。
六、切实加强对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1、明确职责,强化领导。办事处成立以党委书记朱永芳、办事处主任杨良强为组长的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实行分片联系包干。各社区要加强对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要健全换届选举工作责任追究制,对领导指导不力、处理不当引发较大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引导工作贯穿到选前、选中和选后的全过程,正面影响选举进程,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教育引导,鼓励公开公平竞争,倡导竞争对手之间的良好合作精神。要想方设法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直白明了地告知居民什么是合法的竞选行为,什么是非法的竞选行为,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不应该选什么样的人,哪些人不宜担任社区干部,使广大群众懂得珍惜和正确行使权利。
3、严明纪律,依法查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选风选纪,维护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要从维护社区社会稳定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理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信访问题,做到有访必查,件件有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换届选举重大事件、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要严肃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换届选举纪律,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对换届选举中的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及其他破坏、妨害选举等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原则,坚决依法查处,形成高压态势。
4、扶任社区,促进和谐。做好落选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帮助、监督新老班子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指导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进一步完善决策、管理、监督等各项制度,理顺社区两委关系。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契机,有计划地抓好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上岗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以新面貌创造新业绩。
附:1、城关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换届选举责任分工一览表
2、社区居委会成员职数一览表
3、经济合作社社管会成员职数一览表
4、城关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表
5、城关办事处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表
附件1:
城关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经济合作社社管会
社监会换届选举责任分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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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经济合作社 |
办事处领导 |
部门驻村 联户领导 |
责任人 |
县派指导员 及挂职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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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社区 |
曾良荣 陈海平 |
许道龙 |
江新月 王佩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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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经济合作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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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东社区 |
郑达锦 |
叶选宝 |
阮 屏 郑达春 |
|
|
县东经济合作社 | ||||
|
前山经济合作社 | ||||
|
西溪社区 |
郑玉芳 叶建明 |
钟胡兰 |
张桂清 张晓妮 |
|
|
西溪经济合作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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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前社区 |
周红宇 叶云龙 |
项秋霞 |
林列霞 谢文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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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前经济合作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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垟青社区 |
林 杰 林曾香 |
林宗福 |
吴玲明 |
|
|
垟青经济合作社 | ||||
|
石井社区 |
曾志斌 李法早 |
董国法 |
陈先朋 |
方孔庆 |
|
石井经济合作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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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潭社区 |
郑文麒 |
陈敦中 |
林爱琳 |
|
|
玉潭经济合作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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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门社区 |
史炜荣 林友法 |
王新云 |
冯必峰 |
|
|
东门经济合作社 | ||||
|
瑶岙经济合作社 | ||||
|
南门社区 |
章 敏 葛水才 |
孙火龙 |
金慧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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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社区居委员成员职数一览表
|
社 区 |
居委会成员职数 |
备注 | ||
|
主任 |
副主任 |
委员 | ||
|
县前社区 |
1 |
2 |
2 |
|
|
东门社区 |
1 |
2 |
2 |
|
|
玉潭社区 |
1 |
1 |
1 |
|
|
垟青社区 |
1 |
2 |
2 |
|
|
南门社区 |
1 |
2 |
2 |
|
|
西门社区 |
1 |
2 |
2 |
|
|
西溪社区 |
1 |
1 |
3 |
|
|
石井社区 |
1 |
2 |
4 |
|
|
县东社区 |
1 |
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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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经济合作社社管会成员职数一览表
|
名 称 |
社管会成员职数 |
备注 | ||
|
社长 |
副社长 |
委员 | ||
|
县前经济合作社 |
1 |
1 |
1 |
|
|
东门经济合作社 |
1 |
1 |
3 |
|
|
瑶岙经济合作社 |
1 |
1 |
1 |
|
|
玉潭经济合作社 |
1 |
1 |
1 |
|
|
垟青经济合作社 |
1 |
2 |
2 |
|
|
西门经济合作社 |
1 |
1 |
1 |
|
|
西溪经济合作社 |
1 |
2 |
2 |
|
|
石井经济合作社 |
1 |
2 |
2 |
|
|
县东经济合作社 |
1 |
1 |
3 |
|
|
前山经济合作社 |
1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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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城关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安排表
|
步骤 |
时间 |
内 容 |
要 求 |
责任单位 |
|
宣传发动 |
12.1 │ 12.9 |
1、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2、社区干部测评考核; 3、清理公布社区财务。 |
宣传工作要贯彻选举工作全过程,形式要灵活多样 |
宣传办 社区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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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准备 |
12.5 │ 12.12 |
1、召开机关干部、下派指导员和社区有关干部培训会。 2、召开推选居民选举委员会会议:①参加对象:社区两套班子成员、居民代表。②会议内容:指导组负责人作动员讲话;确定社区选举委员会人数,由居民代表选举产生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③居民选举委员会名单报办事处选举办公室备案。 3、公布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第一号公告)。 |
1、居民选举委员会由5—9人组成,保持奇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其余为成员,另选2名为候补成员。 2、社区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兼任选委会主任。 3、第一号公告由社区居委会公布。时限:12月12日。 |
选举指导组 社区党支部 选举办公室 |
|
4、召开居民选委会成员业务培训会。做好选举公告、票证、统计准备,同时起草《居民代表选举办法》、《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
内容合法,无差错 |
选举指导组 选举办公室 | ||
|
5、确定并公布选举日期(居委会换届选举第二号公告)。 |
第二号及以后公告由选举委员会公布。时限:12月12日。 |
选举指导组 居民选举委员会 | ||
|
选民登记 |
12.13 │ 12.25 |
1、选民登记:①确定选民登记工作人员;②确定并公布选民资格和选民登记办法;③登记选民,并造册。 2、居民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进行资格审查,公布选民名单(居委会换届选举第三号公告),填写选民证,发放选民证。 |
1、计算18周岁的选民年龄以选举日24时为截止时间。 2、登记选民以本社区户籍为主。 3、第三号公告,即选民名单必须在选举日20天前(12月17日前)公布。 |
选举指导组 居民选举委员会 |
|
3、推选产生居民代表、小组长:①召开上届居民代表、选举委员会议,通过《居民代表选举办法》,确定居民代表人数,并把代表名额分配到各居民小组,确定选举居民代表日期,张榜公布《居民代表选举办法》、居民代表选举日期;②以居民小组为单位选举产生居民代表、小组长;③居民选举委员会对居民代表、小组长名单张榜公布并上报办事处选举办。 |
1、居民代表一般以居民小组为单位推选产生,可采取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投票进行选举;经济合作社的居民代表由经济合作社的新当选社员代表根据分配名额投票选举产生; 2、采取投票的方式选举居民代表以得票高的当选,得票最高的为小组长; 3、居民代表、小组长的推选要在选民名单公布后进行,推选完成后就可张榜公布。 |
选举指导组 居民选举委员会 | ||
|
4、召开社区党支部成员、居民代表、居民选举委员会会议:①讨论通过《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布(居委会换届选举第四号公告);②确定选举工作人员。 |
1、《选举办法》中可注明候选人的资格条件。 2、完成时限:12月25日。 |
选举指导组 居民选举委员会 | ||
|
推选确定候选人 |
12.26 │ 12.30 |
1、召开提名确定候选人工作培训会; 2、提名确定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①公布推选时间公告(居委会换届选举第五号公告);②举行推选;③居民选举委员会对正式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④公布居委会正式候选人,同时公布正式投票选举时间、地点、方式和监计票人(居委会换届选举第六号公告),并上报办事处选举办公室备案。 3、审查主任候选人创业承诺书,并予公告。 4、推选正式候选人时间:12月30日 5、做好正式选举前准备工作:①印刷选票、制作票箱;②办事处召开正式选举工作培训会。 |
1、提名正式候选人,采取居民代表五人以上联名方式。 2、按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职数进行等额提名,居民代表不得委托他人提名; 3、正式候选人由三分之二以上居民代表参加投票推选,按得票多少来确定; 4、第六号公告必须在选举日5天前公布;创业承诺书须在选举日3天前交选举委员会。 5、居民选举委员成员被推选为正式候选人,其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自行终止; 6、监计票人由选举委员会提名,经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 |
选举指导组 居民选举委员会 选举办公室 |
|
投票选举 |
12.31 │ 1.7 |
1、社区召开监计票人员、选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搞好查漏补缺; 2、正式选举时间:09年1月7日公布选举结果(居委会换届选举第七号公告),并上报办事处选举办公室备案; 3、如另行选举,一般在选举投票后15天内举行,并公布选举结果(居委会换届选举第八号公告); 4、召开社区两套班子及居民代表、党员会议,推选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民主议事协商委员会等。 |
1、正式选举采用集中投票方式,投票站要设立代写处和秘密写票处; 2、正式候选人及其配偶和其他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计票人; 3、居民选举委员会应认真审查正式候选人提交的创业承诺书或治居方案,其内容不得与法规政策相抵触; 4、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及其配偶和其他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
选举指导组 居民选举委员会 选举办公室 |
|
总结验收 |
1.8 │ 1.15 |
1、填写、汇总、上报选举各类表册,建立档案。 |
组织办 选举办 | |
|
2、做好居委会印章、财务帐目等资料的交接工作。 | ||||
|
3、对新一届社区“两委”成员进行上岗培训。 |
附件5:
城关办事处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表
|
时间 |
步 骤 |
内 容 |
要 求 |
责任单位 |
|
12.2 │ 12.9 |
选举准备 |
1、召开机关干部、县派农村工作指导员和合作社有关干部培训会。 2、召开推选社员选举委员会会议:①参加对象:合作社两套班子成员、社员代表。②会议内容:指导组负责人作动员讲话;确定社员选举委员会人数,由社员代表选举产生社员选举委员会成员。③社员选举委员会名单报办事处选举办公室备案。 3、公布社员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第一号公告)。 |
1、社员选举委员会由3—9人组成,保持奇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其余为成员,另选2名为候补成员。 2、第一号公告在12月12日前公布。 |
选举指导组 合作社党支部 选举办 农 办 |
|
4、召开社员选举委员会成员业务培训会。做好选举公告、票证、统计准备,同时起草《社员代表选举办法》、《社管会、社监会选举办法》及《合作社章程》。 |
内容合法,无差错 |
选举指导组 选举办 农 办 | ||
|
5、确定并公布选举日期(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第二号公告)。 |
第二号公告在12月12日前公布 |
选举指导组 社员选举委员会 | ||
|
12.10 │ 12.23 |
选民登记 选举社员代表 |
1、选民登记:①确定选民登记工作人员;②召开社员代表会议,确定选民登记办法;③登记选民,并造册。 2、社员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进行资格审查,公布选民名单(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第三号公告),填写选民证,发放选民证。 |
1、计算18周岁的选民年龄以选举日24时为截止时间。 2、登记选民依照《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规定。 3、第三号公告,即选民名单必须在选举日20天前公布。时限:12月15日 |
选举指导组 社员选举委员会 农 办 |
|
3、选举产生社员代表、小组长:①召开原社员代表、社员选举委员会会议,通过《社员代表选举办法》,确定社员代表人数,并把代表名额分配到各社员小组,确定选举社员代表日期;②以社员小组为单位选举产生社员代表、小组长;③社员选举委员会对社员代表、小组长名单张榜公布并上报办事处选举办。 |
1、社员代表一般以社员小组为单位推选产生,人口在500人以下的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人数不少于20人,人口在500人以上的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人数不少于30人; 2、社员代表选举在12月19日前完成,社员代表以得票高的当选,得票最高的兼任小组长; 3、社员代表、小组长的推选要在选民名单公布后进行,推选完成后就可张榜公布。 4、参加会议对象经济合作社党支部成员、社员选举委员会成员、社员代表。 |
选举指导组 社员选举委员会 农 办 | ||
|
4、召开党支部成员、新当选社员代表、社员选举委员会会议:①讨论通过《社管会、社监会选举办法》,并公布(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第四号公告);②讨论修改《合作社章程(草案)》,并予以公布;③确定选举工作人员。 |
1、第四号公告在12月23日前公布。 2、《合作社章程(草案)》在12月23日前公布。 |
选举指导组 社员选举委员会 | ||
|
12.24 │ 12.30 |
自荐报名 |
1、自荐人自荐 2、经资格审查后,公布社管会、社监会自荐人,同时公布正式投票选举时间、地点、方式和监计票人(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第五号公告),并上报办事处选举办公室备案。 3、审查社管会自荐人创业承诺书,并予公告。 |
1、第五号公告必须在选举日5天前公布,时限:12月30日;创业承诺书须在自荐报名日交社选委会。自荐报名截止时间12月29日16时正。 2、社员选举委员成员自荐为社管会或社监会成员,其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自行终止; 3、监计票人由社员选举委员会提名,经社员代表会议推选产生。 |
选举指导组 社员选举委员会 选举办 农 办 |
|
3、做好正式选举前准备工作:①印刷选票、制作票箱;②进一步核实选民人数,对因故不能参加投票的选民办理委托书,社员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对委托投票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告(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第六号公告);③办事处召开正式选举工作培训会。 |
1、选民办理委托投票应当在选举日两日前16:00时止向社员选举委员会提出并指明受委托人。 2、每位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 3、未经审核公告的委托无效。 4、公布第六号公告。 |
选举指导组 社员选举委员会 选举办 农 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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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 1.6 |
投票选举 |
1、经济合作社召开监计票人员、选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搞好查漏补缺; 2、正式选举时间为:1月5日 ;在正式选举日同时投票表决《合作社章程》 3、公布选举结果(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第七号公告),并上报办事处选举办公室备案; 4、如另行选举,一般在选举投票后当日举行,最迟在选举日后15天内举行,并公布选举结果(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第八号公告); |
1、正式选举采用集中投票方式,投票站要设立代写处和秘密写票处; 2、自荐候选人及其配偶和其他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计票人; 3、社员选举委员会应认真审查自荐候选人提交的创业承诺书,其内容不得与法规政策相抵触; 4、社管会成员及其配偶和其他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社监会成员。 |
选举指导组 社员选举委员会 选举办 农 办 |
|
1.6—1.10 |
总结验收 |
1、填写、汇总、上报选举各类表册,建立档案。 |
组织办 选举办 农 办 | |
|
2、做好经济合作社印章、财务帐目等资料的交接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