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2008年度“创安”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和省、市、县综治委《关于在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开展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局工作特点,全面落实2008年度的“创安”工作,现将通知如下:
1、今年本局的“创安”活动,以创建“平安机关”为中心,以服务机关为根本出发点,保持全局稳定为目标,本着激励部门创建积极性,增强创建实效性,全面提高防范工作有效性为基本工作思路,不断增强“创安”活动的社会效益。
2、各部门负责人既是“创安”活动领导小组的成员,又是部门“创安”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围绕“安全”这个中心,严格按照本年度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狠抓落实,同时要开展形式多样活动,切实提高本单位人员的自控、自防、自治能力,努力实现“创安”责任目标。
3、严格考核,确保质量。局“创安”活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创安”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年终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的结果将作为部门、个人评先进的依据。
附:治安安全单位考核标准
玉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创安”活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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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综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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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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