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中共海山乡委员会 海山乡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乡开展第三个计划生育“执法季”活动的通知
各村、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上级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各村和部门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生育秩序,稳定低生育水平,推动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计划生育“执法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市、县《实施意见》精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全面实施“双基工程”,强化党政领导责任意识、部门履职意识、公民守法意识,加强计生依法管理,严厉惩处违法生育行为,大力建设生育文化,转变群众婚育观念,促进全乡人口和计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服务亲和力进一步提高;全面实施“双基工程”,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进一步强化;生育秩序得到全面规范,孕前管理和服务全面加强;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到位;流动人口依法管理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全面落实。
三、工作重点
(一)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宣传引路,营造强势宣传氛围。一要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省、市、县《实施意见》和“优生两免政策”等精神的学习宣传。二要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政策的宣传。各村要通过零距离、互动式、人性化的宣传方式,对本村90%以上的育龄群众开展一次面对面教育。10%的村建立生育文化图书室(角、柜),5%的村建立计划生育宣传长廊。三要加强计生协会宣传教育工作,对3个村计生协会组织协会会员集中开展一次面对面的教育。抓好以控制违法生育、增强法制震慑力为主要内容的人口计生执法综合治理的宣传,重点做好典型案例宣传,违法生育对象拒不缴纳社会扶养费的,要在广播等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抓好利益导向宣传,让“依法生育有奖,违法生育受罚”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强化依法生育新理念。积极开展人口文化进校园活动,在中小学开展青春期性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国策国情教育,切实提高他们国策意识和自我保健、自我服务能力。
(二)全面实施“双基工程”建设。以强化乡村两级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为抓手,以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 的工作新机制为重点,按照“分类管理,递次推进,科学发展,整体提高”的原则,对乡村分“示范、合格、整治”三类,进行命名和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推进整治单位向合格单位、合格单位向示范单位转化,示范单位进一步发挥好示范效应;着力抓好落后村转化和村民自治工作,落实村两委计划生育责任制,促进村级工作平衡发展;高度重视乡镇计生专干、村班子、村级计生服务员队伍建设,增强战斗力;组织开展基础 “满意协会”评估认定工作,拓展企业协会创建工作,进一步发挥协会的作用。
(三)全面加强孕前管理和服务。狠抓“三查”服务,各村要通过调查摸底,准确掌握遗留底数,逐个查明遗留原因并归类造册,及时落实村干部责任制,采取说服教育、登门服务、外出“扫尾”等有力措施,务必尽最大努力把遗留数控制在最少的限度内。加强“三级随访”工作,规范随访程序,落实全程跟踪服务,实现孕前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提高计生技术服务水平,防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对怀孕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再生育对象,未经县人口和计生局批准私自终止妊娠,取消生育资格。严格落实四项节育手术。计划生育育龄妇女,要落实以上环为主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在规定期限内自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或者采用长效措施避孕失败后自觉落实补救措施的,乡政府将按照《玉环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的意见》(玉人口计生领〔2007〕5号)的要求,予以一次性奖励。落实结扎措施的,一次性奖励300至600元;落实上环或皮埋措施的,一次性奖励50至100元;落实长效措施后意外妊娠,自觉落实补救措施的,一次性奖励150至350元。按照县委《关于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四项节育措施切实加强孕前管理的意见》(玉县委[2006]27号)文件精神,对
(四)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严格按照省《条例》和台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369”综合执法长效机制的通知》(台人口计生领办〔2008〕1号)精神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玉人口计生领〔2009〕3号)要求,全面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力度,提高乡村自行征收率;加大重点执法力度,对名人、富人等特殊群体违法生育的,要就高征收社会抚养费。在法定起诉期限届满后,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拒不缴纳的对象,一律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必要时通过媒体和政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曝光,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五)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及时全面掌握外来育龄妇女基础信息,严厉打击外来育龄妇女违法生育,对非法怀孕对象,要及时落实补救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服务管理工作,实现外来育龄妇女建档查验率85%以上,并认真做好随访服务和免费送避孕药具工作。外出育龄妇女发证率和已婚育龄妇女联系落实率均达到85%以上。
(六)计划生育合同管理。计划生育管理对象要逐个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面约定相应的节育措施。及时做好遗留对象的补签工作。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象,要依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拒不支付违约金的,要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工作步骤
“执法季”活动时间安排为3个月,从3月中旬开始到6月中旬结束。具体步骤如下:
(一)调查宣传阶段(
1、调查摸底。广泛发动乡、村干部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三查”服务遗留、四项节育手术遗留、社会抚养费征收遗留、未签订合同对象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对象的底数,查明遗留原因,分类汇编成册。此项工作务求情况真实,数据准确。
2、制订计划。按照工作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排出具体工作日程表。
3、宣传动员。乡、村两级联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平台,掀起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热潮,大力营造依法实施计划生育的浓厚氛围。及时召开活动动员大会,部署任务,明确责任。
4、数据上报。各村要将调查摸底后汇总的数据,在3月底上报乡“执法季”活动办公室(设在乡计生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村要根据县乡部署,将“三查”遗留扫尾、四项手术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和合同签订等任务进行科学安排,分解落实,责任到人,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工作。对重点对象户,要会同有关部门、科室人员集中开展执法行动,切实做到声势大,影响广,成效好。各村每周要向乡“执法季”活动办公室(设在乡计生办)上报一次实际工作进度,由乡“执法季”活动办公室汇总后报乡“执法季”活动领导小组。
(三)巩固提高阶段(
各村要根据“执法季”活动内容要求,对前阶段工作进行回顾总结、查漏补缺和完善提高,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乡“执法季”活动办公室。在各村自查自纠、总结完善的基础上,选择一个活动有特色、任务完成好的村召开表彰会,推广经验。为使“执法季”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此次活动的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将作为2009年乡对村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确保人员、措施、力度到位,成立了乡“执法季”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占福章书记、
(二)加强督查
“执法季”活动涉及全乡,工作量大,任务重,政策性强,各村要集中精力,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乡“执法季”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全乡面上的指导,督查室要坚持每月不少于2次到村进行督查指导,必要时要求召开工作进度后进村工作汇报会,由村书记汇报分析后进原因,研究对策措施,扎实推进工作。
(三)强化责任
各村、乡属各单位务必认真落实好各自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无措施,精力不到位而造成失职的,严格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按照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各村在“三查”遗留扫尾、四项手术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和计生合同落实执行等工作中,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有两项以上达不到要求的,村负责人要向乡党委、政府作书面检查。
附:海山乡开展第三个计划生育“执法季”活动实施方案
中共海山乡委员会
海山乡人民政府
主题词:计划生育工作 “执法季”活动△ 通知
海山乡开展第三个计划生育“执法季”活动实施方案
|
名 称 |
项 目 内 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人) |
|
调 查 宣 传 阶 段 |
1、调查摸底。摸清底数,查明遗留原因,分类汇编成册。 2、制订计划。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排出具体工作日程表。 3、宣传动员。召开活动动员大会,部署任务,明确责任;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平台,掀起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宣传热潮。 4、数据上报。各村要将调查摸底后汇总的数据,在 |
3.15—3.31 |
各村驻村干部、村干部 |
|
组 织 实 施 阶 段 |
1、科学安排、分解落实宣传教育、“双基工程”、“三查”遗留扫尾、四项手术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和合同签订等任务,责任到人,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工作; 2、每周向乡“执法季”活动办公室上报一次实际工作进度。 |
4.1—5.31 |
各村驻村干部、村干部 |
|
巩固提高阶段 |
根据“执法季”活动内容要求,对前阶段工作进行回顾总结、查漏补缺和完善提高,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乡“执法季”活动办公室。 |
6.1—6.15 |
各部驻村干部、村干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