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正文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

县防火安全委员会

(二○○九年二月)

 

  我县是全省“三合一”场所相对集中的24个县(市、区)之一,城关是全省44个重点乡镇(街道)之一。去年以来,在全县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三合一”场所点多面广,生产季节性、隐蔽性强,容易反复,成为影响我县社会公共安全的不稳定因素。为切实消除“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

  在去年对“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进行有效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措施,力争到2009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任务。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陈安任组长,国土、建设规划、公安、消防、工商、安监、供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消防大队设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沟通和联系工作,消防大队罗时海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小组,组织、协调综合整治工作。

  二、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三合一”整治工作由各乡镇全面负责,具体落实。各地要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站(所、队)和驻村干部熟悉情况的优势,组织人员对辖区内“三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要落实专人,分片包干,划片排摸,确保不留死角,覆盖面要达到100%。同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形式,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排查。

  各地要在3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建立健全“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台帐,完善相关数据资料,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4月10日前将 “三合一”场所排查统计表(见附件)上报县“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林楠,联系电话和传真:87212041)。

  三、切实落实“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措施

  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责令业主单位立即整改,将住宿人员及时分离。对重大、疑难、复杂和一时难以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各乡镇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督办人员,实行综合整治,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对个别整改难度确实大、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三合一”隐患,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综合评估,挂牌整治,各地在4月30日之前上报不超过3家需要挂牌整治的重大隐患单位。各地“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需在5月底前完成。届时,县政府将组织力量对各地“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整治期间,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加强监控,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整治后,各乡镇要根据辖区“三合一”场所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划分监管责任区,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发动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实行分片定人定责的网格化管理,明确监管区域、对象、职责和任务,定期开展巡查,加强动态监控,防止“三合一”现象反弹。

  四、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

  整治期间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对限期整改后仍未达到消防安全条件的“三合一”场所,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有关部门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对私拆执法部门封条、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等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公安部门要采取行政拘留等措施;对违法建设或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形成的“三合一”场所,建设规划部门要依法采取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等措施;对擅自改变土地权属或用途等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三合一”场所,国土部门要依法给予处罚,并依法予以纠正;对“三合一”场所无照经营的,工商部门要严格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规定,从严查处;对违反供水供电法律法规的,供水供电部门要依法采取相应的断水、停电等强制措施。

  五、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县政府将把“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纳入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整治工作中排查、整改、监管等各环节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三合一”场所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除严肃追究企业的主体责任外,属排查不到位的,要追究排查责任人员的责任;督促整改不力的,要追究督办单位的责任;监管不到位的,要追究监管人员的责任。

   

  附件:玉环县“三合一”场所排查统计表


  附件:

玉环县“三合一”场所排查统计表

  填表乡镇:                (盖章)          

序号

单位名称

地 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生产类别

居住人数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时间: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uanshi/20210811/42238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