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教育局文件
玉教人[2009]9号
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学年度名教师
名校长特殊津贴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小学,民办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台州市名师名校长履职考核及第五批名师名校长评选考核工作的通知》(台教人[2009]33号)和《台州市名教师名校长管理规定》(见附件5)以及《玉环县名教师名校长动态管理实施意见》(玉教[2008]7号)的要求,现将2008学年度各级名教师名校长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时间:
五月中旬
三、考核标准:
各级名教师名校长考核标准具体见《玉环县名教师名校长动态管理实施意见》(玉教[2008]7号)。由于市名教师名校长考核台州市教育局已经下发相关文件,考虑到工作的整合,市级以上名教师名校长还须对照《关于做好台州市名师名校长履职考核及第五批名师名校长评选考核工作的通知》(台教人[2009]33号)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四、考核程序:
1、所在学校(单位)考核小组考核。成立所在学校(单位)考核小组。聘请徐朝晖等四十五位同志组成名教师名校长所在学校(单位)考核小组(见附件2)。所在学校(单位)考核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对考核对象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工作等项目的考核。
考核对象对照玉教[2008]7号文件中相应的考核细则填写相应的《考核表》(见附件3、4),同时提交1500字左右的学年工作总结,以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学校(单位)考核小组。市级以上名教师名校长还须填写《台州市名教师名校长履行职责情况考核表》(见附件6),请所在学校(单位)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后一并上交。
名教师名校长所在学校(单位)的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的考核表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定等第、签署意见,并将考核材料于五月十一日前上交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县教育局考核组考核。县教育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考核组对名教师名校长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确定等第。
3、确定考核等第。考核组汇总考核结果,报县“名师名校长造就工程”领导小组审批,领导小组成员根据综合情况进行评分,确定等第。
4、审批公布。县“名师名校长造就工程”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汇总结果,审定考核等第,公示并予以发文公布。
五、考核方式:
1、查阅年度考核表、课程表、备课笔记、学生作业本、学校工作总结、教代会民主评议意见。
2、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听取校领导、教师、学生意见并核实。
3、进行民主测评,分别随机抽查学生代表和教师代表各20名左右进行无记名测评。
4、经考核组讨论后,写出考核意见,结论分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四档。
六、工作要求:
名教师名校长考核工作是我县“名师名校长造就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做好考核工作,对调动名教师名校长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他们的骨干和示范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希望各有关学校和考核组成员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切实做好考核工作。有关学校(单位)要为各位名教师名校长的考核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提高考核质量,为促进我县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工作。
附件:1、玉环县名教师名校长特殊津贴考核对象
2、玉环县名教师名校长特殊津贴考核小组成员名单
3、《玉环县名教师履行职责情况考核表》
4、《玉环县名校长履行职责情况考核表》
5、《台州市名教师名校长管理规定》
6、《台州市名教师名校长履行职责情况考核表》
7、《关于做好台州市名师名校长履职考核及第五批名师名校长评选考核工作的通知》
二○○九年五月五日
附件1:
玉环县名教师名校长特殊津贴考核对象
|
序号 |
名称 |
姓 名 |
学科 |
学 校 |
|
1 |
省特级教师 |
郑青岳 |
物理 |
县教研室 |
|
2 |
省特级教师 |
陈立华 |
英语 |
玉城中学 |
|
3 |
省特级教师 |
曾志旺 |
物理 |
楚门中学 |
|
4 |
市名教师 |
柯友良 |
化学 |
楚门中学 |
|
5 |
市名教师 |
吴兴柏 |
政治 |
玉城中学 |
|
6 |
市名教师 |
陈凌霄 |
数学 |
县教研室 |
|
7 |
市名教师 |
黄象春 |
语文 |
县教研室 |
|
8 |
市名教师 |
孔琴飞 |
化学 |
楚门中学 |
|
9 |
市名教师 |
林启根 |
化学 |
楚门中学 |
|
10 |
市名教师 |
王朝霞 |
英语 |
玉城中学 |
|
11 |
市名教师 |
蒋瑞梁 |
数学 |
县教研室 |
|
12 |
市名教师 |
李旦福 |
化学 |
玉城中学 |
|
13 |
市名教师 |
金小敏 |
语文 |
环山小学 |
|
14 |
市名教师 |
林 艳 |
语文 |
环山小学 |
|
15 |
市名教师 |
王必康 |
语文 |
城关中心小学 |
|
16 |
市名教师 |
吴玉萍 |
化学 |
楚门中学 |
|
17 |
市名教师 |
赵顺法 |
物理 |
玉城中学 |
|
18 |
市名教师 |
王针桂 |
语文 |
玉城中学 |
|
19 |
市名校长 |
沈 瑢 |
园长 |
县中心幼儿园 |
|
20 |
市名校长 |
陈斌生 |
校长 |
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
21 |
市名校长 |
林维土 |
校长 |
清港镇初级中学 |
|
22 |
县名教师 |
张礼聪 |
化学 |
楚门中学 |
|
23 |
县名教师 |
张伟锋 |
政治 |
楚门中学 |
|
24 |
县名教师 |
陈传熙 |
数学 |
玉城中学 |
|
25 |
县名教师 |
许 玲 |
英语 |
玉城中学 |
|
26 |
县名教师 |
郏宣连 |
物理 |
玉城中学 |
|
27 |
县名教师 |
张世蕉 |
生物 |
玉城中学 |
|
28 |
县名教师 |
叶雪祥 |
历史 |
玉城中学 |
|
29 |
县名教师 |
王彩芬 |
商品学 |
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
30 |
县名教师 |
胡秋平 |
语文 |
环山小学 |
|
31 |
县名教师 |
涂晓峰 |
语文 |
环山小学 |
|
32 |
县名教师 |
张美菊 |
幼儿 |
县中心幼儿园 |
|
33 |
县名教师 |
陈高建 |
科学 |
城关第一初级中学 |
|
34 |
县名教师 |
董服相 |
语文 |
城关中心小学 |
|
35 |
县名教师 |
蔡美雪 |
数学 |
城关中心小学 |
|
36 |
县名教师 |
屈彦新 |
科学 |
城关中心小学 |
|
37 |
县名教师 |
于 伟 |
科学 |
坎门第一初级中学 |
|
38 |
县名教师 |
叶海辉 |
体育 |
坎门第一初级中学 |
|
39 |
县名教师 |
陈月琴 |
数学 |
坎门中心小学 |
|
40 |
县名教师 |
瞿 芬 |
语文 |
坎门中心小学 |
|
41 |
县名教师 |
孔丽红 |
语文 |
楚门镇中心小学 |
|
42 |
县名教师 |
张蓉娟 |
英语 |
实验学校(初中部) |
|
43 |
县名校长 |
张昌森 |
校长 |
楚门镇第一初级中学 |
|
44 |
县名校长 |
管礼尧 |
校长 |
龙溪乡中心小学 |
附件2:
玉环县名教师名校长特殊津贴考核小组成员名单
下列各考核小组中,第一人为组长。
1、县教研室、教科所: 徐朝晖 林海平 林 法
2、楚门中学: 许学贵 龚时锋 张于君
3、玉城中学: 薛林峰 李俊杰 陈青柳
4、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吴旭宝 林勇平 梁世敏
5、环山小学: 黄 强 曾三钦 刘祥龙
6、县中心幼儿园: 林 斌 陈 莲 钟虹惠
7、城关第一初级中学: 陈国平 杨学群 徐琪法
8、坎门第一初级中学: 吴领平 潘友勤 张亦强
8、楚门镇第一初级中学: 周成宝 耿英红 颜志初
9、清港镇初级中学: 黄祥福 钱显斌 郑友法
10、城关中心小学: 董菊萍 陈贤琦 黄祥纲
11、坎门中心小学: 章文剑 赵加方 金妙苗
12、楚门镇中心小学: 陈志增 王日智 谢飞祥
13、龙溪乡中心小学: 孙君杰 林根熙 林继波
14、实验学校: 颜云山 蒋招秋 郑理平
附件3:
玉环县名教师履行职责情况考核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自评分 |
考核分 | ||||||||||||||||
|
职 业 道 德 |
优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
|
教 学 工 作 |
任教(调研)时间 |
年级、课程 |
周课时 |
班级人数 |
||||||||||||||||
|
学科成绩 |
优秀 |
一般 |
较差 |
|||||||||||||||||
|
竞赛(辅导)、调研 |
优秀 |
一般 |
较差 |
|||||||||||||||||
|
专 业 引 领 |
送教 下乡 |
第一学期 |
时间 |
活动名称 |
听课人数 |
成效 |
||||||||||||||
|
第二学期 |
||||||||||||||||||||
|
师德 结对 |
培养对象 |
时间 |
活动与方式 |
|||||||||||||||||
|
公开 课等 |
时间 |
帮扶学校 |
课程、课时 |
成效 |
||||||||||||||||
|
指导 教师 |
时间 |
内容名称 |
听课人数及来源 |
成效 |
||||||||||||||||
|
理 论 素 养 |
继续 教育 |
|||||||||||||||||||
|
课题 论文 |
||||||||||||||||||||
|
单位考核 |
等第 |
|||||||||||||||||||
|
教育局考核 |
等第 |
|||||||||||||||||||
附件4:
玉环县名校长履行职责情况考核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自评分 |
考核分 | ||||||
|
自 身 建 设 |
职业道德 |
继续教育 |
专业发展 | |||||||
|
依 法 治 校 |
学校管理制度化、民主化 |
|||||||||
|
办学行为规范 |
||||||||||
|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
校本培训 |
|||||||||
|
教科研成果 |
||||||||||
|
教 学 质 量 |
教学质量评估体系 |
|||||||||
|
质量监控 |
||||||||||
|
教学指导 |
||||||||||
|
教育教学质量受到认可 |
||||||||||
|
办学特色和示范作用 |
学校办学特色 |
|||||||||
|
引领示范 |
||||||||||
|
单位考核得分 |
等第 |
|||||||||
|
教育局考核得分 |
等第 |
|||||||||
附件5:
台州市名师名校长管理规定
为加强台州市名教师名校长的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教书育人、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骨干示范作用,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台州市中小学名教师名校长工程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名教师名校长是师德优良、业务精湛、业绩卓著、社会公认的既具荣誉性又具专业性的称号。
第二条 名教师名校长的职责
(一)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不断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特别要关爱学习困难生;应具有团结协作、改革创新精神。
(二)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能,掌握本学科教育国内外发展动态,有宽广厚实的业务知识和终身学习的自觉性,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
(1)名教师要树立终身从教的思想,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在教学中起带头示范作用。每学年开展一次教学活动周活动,在县(市、区)以上范围积极承担2—4次高素质的观摩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到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10课时以上。每学年至少带徒2人以上(其中一名为农村教师),并明确培养对象目标、任务。承担教师继续教育讲学任务和农村支教任务,以带动全体中小学教师素质的提高。因工作需要,担任学校领导职务的须兼职授课。
(2)名校长要在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新的建树,创造性地实施素质教育;教学质量信誉高,并继续兼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使所教学科保持较高水平;每学年开展一次学校管理示范周;积极承担师训、干训任务;每学年指导和扶持1至2所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并取得明显成效;承担带徒任务。
(3)努力发挥名教师名校长的辐射作用和“导学”功能。名教师名校长承担的课内外教育活动应向校内外教师、校长充分开放。名师每二年须提交一个能代表自己教学水平的课件或课堂教学实录,名校长每二年须提交一个能反映管理水平的报告会实录或管理讲座实录,用于市教育网优质教育资源库的建立和名师名校长示范作用的发挥。
(4)积极创建各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名校长要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建立名师名校长工作室。
(三)遵循教育规律,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每二年必须承担或参加省、地级的课题研究任务,2年内至少撰写一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获奖。
第三条 名教师名校长的权利
(一)申请获得立项课题的赞助经费,优先获得特级教师、拔尖人才和特殊津贴的推荐评选。
(二)要积极创造条件和机会,为名师名校长享受学术假期提供便利,组织名师名校长到高校进修提高,保证名师名校长集中精力进行教学研究和培养教师。
(三)每两年安排一次身体健康检查,经费由县(市、区)教育局解决。
(四)名师名校长自市政府批准的下月起,享受每月100元岗位津贴(包括省特级教师)。市教育局将从名教师名校长“专项经费”中按三分之一的标准划拨给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其余由县(市、区)教育局解决。
(五)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名师名校长(包括省特级教师)享受每月60元电话费;县(市、区)要逐步为他们配备工作用计算机和建立工作室。
第四条 名教师名校长的管理
(一)积极为名教师名校长各项活动创造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有关单位要为名师名校长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条件,并做好组织宣传工作。
(二)科学合理地发挥名教师的作用。在教学任务的安排上,要给名师留出充裕的学习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宜兼任过多的行政职务,以便他们进行教改和培养教师;对年龄较大,教育教学经验特别丰富的名师,应选派有事业心、肯钻研的年轻教师做助手,跟班教学。
(三)定期组织名教师名校长开展学术研讨,信息交流,参观学习和考察活动。
(四)建立名师名校长考核评价制度。市级名教师名校长的考核工作,主要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并建立考核档案。县(市、区)要根据职责、条件,在学校考核的基础上,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和评价,并填写考核表,收集能反映履职情况的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在县(市、区)考核的基础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并继续享受有关待遇,未公布人员自然消失称号,不再享受一切待遇。年度考核要求在8月底前结束。
(五)建立有序流动制度。名教师名校长获得称号后的5年内不准调离原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要求调动的,必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中跨县(市、区)、市地调动或调出教育系统的,须报市教育局审批。未经批准擅自调动的,取消其荣誉称号,与称号有关的待遇即行终止。
(六)切实做好名师名校长的服务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定期召开座谈会,从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他们,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安心工作,为教育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五条 名师名校长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市、区)教育部门调查核实,经市教育局审核,报市政府批准,撤销称号,取消有关待遇。
1、在评选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
2、连续二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三次年度考核不合格,已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的;
3、不安心工作,未经组织批准,擅离原工作岗位的;
4、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5、其他应予撤销称号的。
第六条 本规定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七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原暂行规定停止执行。
附件6:
台州市名教师名校长履行职责情况考核表
( 年 月至 年 月)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
|
自身建设情况(10分) |
师德修养(5) |
自主学习及继续教育(5) |
得分 | |||||||||||||||||||||
|
实际完成 教学 计划 情况(10分) |
任教时间 |
课程名称 |
课程性质 |
周课时 |
总课时 |
授课班级人数 |
得分 | |||||||||||||||||
|
示范课、专题讲座等情况 (24分) |
每学年开展一次教学活动周,在县市区及以上承担2-4次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校长每学年要开展一次学校管理示范周,办学要形成特色并起辐射作用(14分) |
时间 |
活动名称及 组织单位 |
听课人数及来源 |
成效 |
得分 | ||||||||||||||||||
|
第 一 学 年 |
||||||||||||||||||||||||
|
第 二 学 年 |
||||||||||||||||||||||||
|
每2年提交一份能反映本人水平的教学或管理讲座实录 (10分) |
时间 |
内容名称 |
听课人数及来源 |
成效 |
得分 | |||||||||||||||||||
|
指导培养教师情况(25分) |
教师每学期带徒2人以上 |
培养对象 |
时间 |
活动与方式 |
得分 | |||||||||||||||||||
|
帮扶支教情况(15分) |
每学年到薄弱或农村学校上课10课时以上,校长要帮扶1-2所薄弱或农村学校 |
时间 |
帮扶学校 |
课程、课时 |
成效 |
得分 | ||||||||||||||||||
|
从事教学改革和教科研情况(16分) |
承担课题 名称 |
立项单位 |
研究时间 |
完成情况 |
得分(省级以上参与或市级以上立项负责人按8分计) | |||||||||||||||||||
|
发表及学术 交流论文题目 |
刊物名称或会议组织名称 |
发表交流 时间 |
论文获奖情况 |
得分(省级二等奖以上或发表在学报及有邮发代号的刊物按8分计) | ||||||||||||||||||||
|
总得分(100分) |
||||||||||||||||||||||||
|
奖惩 情况 |
||||||||||||||||||||||||
|
社会 兼职 情况 |
||||||||||||||||||||||||
|
其他 说明 |
||||||||||||||||||||||||
|
考 核 组 意 见 |
组长: 年 月 日 | |||||||||||||||||||||||
|
考 核 结 果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附件7:
台州市教育局文件
台教人〔2009〕33号
关于做好台州市名师名校长履职考核及
第五批名师名校长评选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单位):
为全面了解台州市在职名师名校长履行职责情况和第五批名师名校长推荐人选情况,决定于4月上旬开始对台州市在职名师名校长履职情况及第五批名师名校长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与组织
(一)在职名师名校长履职考核
1、考核内容:根据《台州市名教师名校长管理规定》,对名师名校长2007、2008学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2、考核组织:在职名师名校长履职考核工作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进行,市教育局审核结果,市名师名校长评审委员会确认后报市政府公布。
(二)第五批名师名校长推荐人选考核
1、考核内容:名师名校长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含政治素质、师德表现、工作态度、进取精神等)综合考核;名师推荐人选的课堂教学能力(包括教书育人水平与成绩、教科研能力等)考核;名校长推荐人选的管理能力(包括管理水平、办学水平、教科研能力等)考核;基层学校(单位)评选工作的公开情况。
2、考核组织:市教育局将组织第五批名师名校长推荐人选综合考核组、名师推荐人选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组、名校长推荐人选面试考核组。
综合考核组主要负责第五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对基层学校(单位)的评选工作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师德表现与工作实绩。
课堂教学考核组主要负责对第五批名师推荐人选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含面试),重点考核课堂教学水平与能力。
名校长推荐人选面试考核组重点对第五批名校长推荐人选的管理理念、管理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式与工作要求
(一)市名师名校长履职情况考核(县市区教育局负责)
考核组根据本人填写的《台州市名师名校长履职情况考核表》,对照职责要求进行核实。
⑴查阅年度考核表、课程表、备课笔记、学生作业本、学校工作总结、教代会民主评议意见。
⑵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听取校领导、教师、学生意见并核实。
⑶进行民主测评,分别随机抽查学生代表和教师代表各20名左右进行无记名测评。
⑷经考核组讨论后,写出考核意见,结论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优秀掌握在考核人数的30%以内。
对已不在校长岗位的名校长、不在教师岗位的名教师,或擅自流动的名师名校长不予考核。对已是名师又是名校长的人选根据实际工作岗位来考核,今后将不再兼有二种荣誉。
县(市、区)教育局在组织考核后,须上交《台州市名教师名校长履行职责情况考核表》、《台州市名师名校长履职考核结果汇总表》、名师的课件或课堂教学实录(名校长的报告会实录或管理讲座实录)、考核工作总结等材料。
(二)第五批名师名校长推荐人选综合考核
重点考核推荐人选的工作业绩与管理水平、师德表现(有无有偿家教、有偿带生、体罚学生、有无处分记录)、任课情况、上报材料是否在校公开展示、任职年限是否符合要求。
⑴查阅有关原始材料(近三年学校工作总结、教代会民主评议情况、学校制度建设情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教育局考核情况、备课笔记、课程表等),核实具体材料和考核过程有反映的事项。
⑵进行民主测评。分别随机抽查学生代表和教师代表各20名左右进行无记名测评。
⑶听取教育局和校领导、教职工、学生意见;有条件的听取学生家长意见。
⑷考核结束后,写出考核材料(德能勤绩廉五方面),格式为: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师德表现;教育教学特色;科研突出成绩;结论。考核材料的重点是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情况。
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论按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等次确定,比例分别控制在总人数的20%、50%、30-0%、0-30%。
(三)第五批名师推荐人选课堂教学考核(含面试)
1、名教师候选人采取借班上课和面试答辩方式。上课内容为小学四年级、初中二年级、高中一年级本学期使用教材。上课时间45(40)分钟。幼儿园教师借中班上活动课。
2、面试答辩内容:教育教学理论,课程改革,案例分析。在候选人所提供的论文中任意选择一篇作立论、论据和论证过程的阐述,并对专家的提问进行答辩。时间30分钟。
3、课堂教学考核分设在各县(市、区)有关学校进行。县(市、区)教育局应积极配合考核组开展考核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负责通知考核对象按时到达考核点,并安排工作人员协助做好有关工作。课堂教学考核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4、本次除面试答辩外,课堂教学实行公开方式,欢迎其他教师参加。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组织教师前往考核点学习,但事先应同考核点联系。
(四)第五批名校长推荐人选面试考核
名校长推荐人选考核分演讲考核组和面试答辩考核组,
名校长候选人采用演讲和面试答辩方式。演讲内容:学校管理和实践。时间15分钟。
面试答辩内容:教育教学理论,课程改革,案例分析。在候选人所提供的论文中任意选择一篇作立论、论据和论证过程的阐述,并对专家的提问进行答辩。时间30分钟。
三、时间安排
在职名师名校长履职情况考核和第五批名师名校长综合情况考核于4月上旬开始,4月20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与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后确定。
第五批名师课堂教学考核和面试于4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名校长推荐人选面试考核定于4月下旬在台州市教育局进行。
四、其他要求
(一)考核组成员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泄露考核内容、考核情况和考核结果。
(二)考核组赴各地考核期间,不得收受任何单位、个人的礼品,不得参加营业性娱乐活动,食宿必须接受当地教育局的安排。
(三)要求各地本着周到、节俭的原则安排好考核组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并做好考核对象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四)考核组考核工作由当地教育局负责联系、安排。各组要及时与县(市、区)教育局联系,以便各地安排。
(五)相关学校要组织人员参加测评,落实好谈话对象,及时提供有关原始材料。
二00八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教师 评选 考核 通知
主题词:教师 考核 通知
抄 送: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大教科文卫办,
县政协科教文卫办,县人劳局,县财政局。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5月5日印发
(纸质印发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