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玉环县小美容美发店服务质量
安全基本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镇乡(办事处)、全县小美容美发店:
《玉环县小美容美发店服务质量安全基本规范》已经玉环县小美容美发店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县“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玉环县小美容美发店服务质量安全基本规范》;
2、《玉环县小美容美发店标准规范评估细则》。
二OO九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美容美发 规范 通知
抄送:省经贸委,市贸粮局,县“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
玉环县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附件1:
玉环县小美容美发店服务质量安全
基 本 规 范
参照《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9666)、《美发美容业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SB/T10270)、《美发美容场所卫生规范》(商务部、卫生部卫监督发[2007]2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全县小美容美发店的实际情况和“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要求,对小美容美发店制定服务质量安全基本规范如下:
一、小美容美发店划定:指开设在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乡镇及乡镇以下农村社区,直接为当地居民提供简便美容美发服务的个体经营小店。
二、服务设施要求:有固定、相对独立和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经营服务场地,配有必需的美容美发座椅(床、凳),专用洗涤水槽(盆),专用消毒柜(锅、盒),符合质量安全的工具(刀剪、推子、胡刷、卷发器等),符合卫生要求的用具、用品(围布、毛巾、洗染发液、消毒液、化妆用品)。美容美发工具、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应符合《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的要求。
三、技术服务规范:从业服务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皮肤病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按规定定期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掌握推剪烫、洗头、刮脸(修面)、吹风等技法,了解和掌握一般化妆美容、护肤美容操作技术,能满足客户一般发型(洗、理、烫、吹),肩部以上按摩需要,并达到质量安全规范的要求。
四、经营服务规范:应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遵纪守法、信守职业道德、礼貌服务;保证经营场地明亮、整洁、卫生、安全;店内用品、用具摆放有序;定时对器械进行维护、保养、清洗、消毒;店内用品建立进货索票登记制度。
五、卫生操作规范:美容美发场所应根据卫生服务需要配有足够数量的毛巾(面巾)、公共用品用具,其配备的数量应当满足消毒周转的要求;上岗应着工作服装,着装保持整洁;对患传染病的客户,应当配有专用工具,并做到及时清理消毒分类存放。
六、经营管理规范:建立经营管理规范制度,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悬挂醒目位置,店内应张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卫生管理制度及顾客投诉电话号码。
二○○九年五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