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海山乡关于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工作责任
及其制度的通知
乡属各党支部:
近年来,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全乡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性别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综合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为了进一步强化发展党员的责任意知,切实做好全乡发展党员的工作,现就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培养联系人职责
1、经常同入党积极分子接触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并以自己的行动向入党积极分子言传身教。
2、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查,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并根据其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每半年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加强培养教育措施和意见。
3、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一年以上、具备发展对象条件时,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二、入党介绍人职责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力,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及个人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介绍人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的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三、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1、在支部研究确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填报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负责指导培养联系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3、负责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广泛证求对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并形成文字材料;
4、负责参与对发展对象审查和组织发展对象参与集中培训;
5、负责做好支委会和支部大会审查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将支部大会表决结果和支部大会决议、入党材料等报到乡党委审查、归档。
四、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经常、及时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主持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严格把握入党积极分子条件,主持做好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
3、主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经常性的培养教育工作,定期考察、政治审查和集中培训工作;
4、及时审查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各种材料和手续。依照程序及时组织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作出决议,并负责在有关材料上签署支部意见;
5、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五、乡组织委员职责
1、负责及时收集各支部发展党员计划,提交党委审查,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起草发展计划和宏观调控目标,并及时将发展党员计划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和审定;
2、按要求督促检查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组织支部组织委员和支部书记进行有关业务知识学习培训;
3、按要求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4、负责对支部报来的发展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查;
5、在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前,负责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
6、在符合要求和材料齐全的基础上,及时将发展对象提请党委审批;
7、在党委审批后,及时下发《吸收预备党员通知书》,按新党员档案管辖规定将有关材料归档处理,并在适当时间内组织新党员举行宣誓仪式;
六、乡党委书记职责
1、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方针,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领导发展党员工作,履行重要责任人职责;
2、负责主持制订单位发展党员计划,及时、认真、经常性地检查、研究发展党员工作;
3、及时主持召开党委会审批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并负责在有关材料上签署意见;
七、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制度
公示对象在公示期间,群众无不良反映的,或群众有反映,经调查核实没有问题或问题轻微的,按规定程序,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确定是否吸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对反映的问题性质比较严重,一时难以查清但又不能轻易否定的,是发展对象的暂缓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是预备党员的应延长预备期。对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是发展对象的不能定为发展对象,是预备党员的应取消预备党员的资格。对其中涉及违纪、违法的,须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发展党员备案制度
1、凡向党支部递写入党申请书,符合条件的对象,支部组织委员应及时登记,及时向支委会上汇报,支委会上确定后及时向乡党委申报备案。
2、及时做好申请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等各种材料的整理及时归档工作,支部存档,报乡组织办备案。
九、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一)预审内容:在对发展对象履行入党手续之前,乡党委对各支部上报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这些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不同时期的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的自传、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审核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对入党积极分子政审证明材料及政审综合报告、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的材料。
(二)预审方法:
1、乡党委接到各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的村料后,一是要看材料是否齐全;二是要看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三是要看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是否突出;四是要看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情况是否清楚;五是要看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2、要深入到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村或单位,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察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表现。着重了解入党积极分子个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是否具有共产主义信念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能否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能否严守党的纪律等各方面的情况。
十、发展党员乡党委委员列席会议制度
乡党委委员对所列席的支部,支部有入党对象的,在支部大会上通过吸收为预备党员时,要参加支部大会,掌握了解入党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及个人经历等情况。并及时向乡组织委员阐述入党对象的具体情况。
乡党委委员列席支部具体分工:
王焕鑫(党委委员、副乡长):虹田 小青 企业部门
郭伦春(组织委员):大岙 南滩 横床 工商业支部
蔡 扬(纪委书记):抛西 茅坦 机关
李华真(人武部长):礁头 大青 党员服务中心
中共海山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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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发展党员 责任 制度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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