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正文

玉环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试行学校发展性评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

玉政教督[2009]4号


  玉环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试行学校发展性评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小学、成技校: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试行学校发展性评价的指导意见》(浙教督[2009]4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指导意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为下阶段积极开展这项工作做好准备。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学校发展性评价  指导意见  转发  通知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

            杜惠玲副县长。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5月19日印发                                                         

  (纸质印发30份)

浙江省教育厅文件

浙教督〔2009〕47号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试行学校发展性评价的

指导意见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学校发展性评价是由学校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学校实际情况,以学校的发展目标为基础,自主提出达标实施方案和与之配套的发展性评价方案,以学校为主、教育督导部门参与的学校评价活动。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活动对于深化学校评价改革,构建依法自主办学的现代学校制度,激励学校走自主发展、内涵提升之路,实现科学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校发展性评价的对象和主体为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开展幼儿园发展性评价。各地要根据本指导意见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这项工作,并在实践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加以完善。

      一、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的目的

      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要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准绳,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精神为指导。

      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以指导学校制订发展规划为起点,监督规划实施过程为基础,评价学校规划达成度为重点,努力构建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学校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学校自主发展与行政监督指导相统一的学校评价机制,促进学校自主、持续发展。

      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要充分尊重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主体地位,促进建立完善的现代学校制度,增强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学校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内在机制,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学校发展性评价应遵循的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先进的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引领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寻找自己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发展性评价强调纵向比较和过程评价,注重将学校发展需求与社会、学生的发展需求紧密结合,积极引导不同水平的学校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轨道上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形成办学特色。

      (二)主体性原则。评价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学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全校教职工的参与,激活学校发展的内在动力,构建起自我评价机制,促进学校进一步增强自我反思、自我调控、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

      (三)合作性原则。评价强调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与学校、学校内部的评价者与评价对象建立起互相信任、密切合作的工作关系,形成平等合作、相互协商、共同研究的氛围。学校发展性评价需要社区、家长、学生的合作与参与,并将评价方案、评价结果通过适当的途径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布,形成校内外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机制。

      (四)适当性原则。评价以承认学校发展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为基础,评价重点、标准、方法因校而异,引导学校在基础阶段目标实现后向更高阶段发展,从而促进学校不断提高,逐步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

      (五)激励性原则 。评价要注重对学校发展的纵向比较,鼓励学校在原有基础上不断进步,让学校在发展过程中不断获得成功的体验,把评价作为学校发展的需要和动力。同时,把发展性评价与对学校的考核和校长任期目标考核有机结合起来。

      三、学校发展性评价的指标设计

      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由“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两部分组成。

      “基础性指标”是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规范要求制定的,体现了学校基本条件、学校管理和办学基本要求等方面,具有法定性和统一性。

  “发展性指标”是由学校依据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根据自身发展的不同阶段和办学特色选择提出。教育督导部门应通过督导评价,指导学校努力实现有关选定的发展性目标。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发展规划

      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组织学校进行发展性评价的目的、意义及方法的培训。学校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和自身实际,发动教职工参与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督导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指导所属学校修订、完善发展规划。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须经教代会通过并在学校公布。

  学校发展规划原则上应与校长的任期相一致。

      (二)实施规划

      学校将发展规划中的总目标分解成年度工作目标,并将年度工作目标设计为评价指标,分别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实施。学校要定期了解实施情况,教育督导部门、责任区督学也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的实施情况进行随访指导。

      (三)提出形成性评价(年度评价)

      学校自上而下组织教职工开展自评,并在总结、反思的基础上撰写阶段性自评报告;教育督导部门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研究信息资料分析,和责任区督学一起对学校的阶段性自评报告进行认定,并向学校进行反馈,帮助学校进一步改进工作。

      (四)确定终结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由学校对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自查自评总报告。在此基础上,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学对学校发展规划的实施进行终结性评价,撰写督导报告,并向学校公布评价结果。学校在综合自我评价和督导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自身改进措施并制订新一轮的发展规划。

      (五)评价结果的运用

      由教育督导部门将各校发展性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学校年度工作考核、校长任期工作目标考核、任免、奖惩和评先评优以及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2009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各市、县(市、区)要根据本地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选择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学校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争取三年内在所有的学校开展发展性评价工作。

      各学校要重视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建立学校实施发展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领会发展性评价的目的意义、现代教育评价理论和操作规程。要依据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等要素,科学制订体现现代教育理念和办学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体现学校、教师、学生共同发展的学校发展规划和分年度计划目标。要建立规划实施的目标责任制,把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列入教师的年度考核,增强教职工的主体意识和实施能力,提高规划目标的达成度。要把自评作为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和促进教师与学生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作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和校本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学校发展规划的阶段自评制度,准确设定自评标准,严格规范自评程序,实现诊断、整改、提高的自我完善机制,形成学校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互动的教育督导评价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指导、帮助学校按规划达成目标,特别是对学校基本条件的相关指标要帮助学校实现达标。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发展性评价的研究,要组织督学、学校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定期开展总结交流,注意积累经验和教训,努力提高督学的专业能力和学校开展发展性评价的积极性,提高发展性评价理论与实践水平,使学校发展性评价持续、有效地开展。要建立学校发展规划的协商制度,对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给予指导。要充分发挥责任区督学的作用,认真帮助指导学校开展发展性评价工作。要建立辖区内各学校的基础性指标数据库,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和合作,汇总与分析学校的年度自评报告,及时掌握学校发展进程。要通过学校发展性评价,更好的发挥教育督导在指导、监督、检查、评价等方面的功能。

      请各地将试行过程中的情况、经验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我厅督导处反馈。

  附件:浙江省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参考提纲

  

                                         浙江省教育厅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学校发展性评价指南

 

类别

评    价   要    素

发 展 规 划

  1、规划制定:学校发展目标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体现现代教育思想与学校文化特色,重点突出,具有进取精神;近期目标、中长期目标明确,针对性强,体现学校阶段性、可持续性发展。学校发展规划得到教职工、学生、社会广泛认可。

  2、目标管理:依年度将发展目标和规划分解成任务、项目,具体实施策略得当。

发 展 性 评 价 项 目

  1、班子建设:班子成员具有改革和创新的意识和能力;了解并能运用现代学校管理方法和手段;具有人格魅力;能有效解决面临的困难。

  2、学校管理:学校运转高效有序、充满活力;具有学习型组织特征;学校各类资源配置合理,管理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利于师生发展;干群关系融洽。

  3、文化建设:校风、教风、学风蓬勃向上,人际关系和谐;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师生参与面广;利用学校内外部资源,发扬自身的传统和优势,建设具有特色的学校文化。

  4、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教师素质发展校本评价体系;根据不同层次教师专业发展需求制定校本培养计划;促进教师主动学习、研究和反思,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重视并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

  5、德育工作:构建切合学生实际,分层递进的德育目标体系和内容序列,提高德育的实效性;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建立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工作机制。

  6、教学改革:认真落实新课程改革精神;积极开发并形成学校的课程特色;不断提高教与学的效果;开发学生学习潜能,尊重学生差异,满足不同学生学习需求。

  7、学生学习:形成具有校本特色的学生素质发展评价体系和学生成长记录机制;普通中小学学生各科学习均衡发展,学业水平不断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素养得到全面提升。

  8、信息技术:逐步完善校园信息化环境建设;不断推进信息技术

  在学校管理、教学过程、教育科研、校园文化建设中的应用;全面提升学校信息化水平,提高办学质量。

  9、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立足于解决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等实际问题;教师参与面广;研究成果能及时应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实践,能切实推动学校发展。

  10、自主评价:周期性地开展学校综合自评,建立不断自我反思、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内在机制。

预 期 效 果

  1、学生发展:学生个体发展目标清晰;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养、身体健康素质、艺术修养、劳动技能和个性品质得到全面提高和发展;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不断增强;学生的优势潜能得到发现、发掘和发展;学生成长目标有效达成。

  2、教师发展:教师在工作与学习、思考与反思中实现自我成长,体现自我价值;感受到职业的尊严与快乐。

  3、学校发展:学校的发展目标得以实现,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后劲;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办学特色逐渐形成;学生、家长、社区满意度高。

自选项目

  各地和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自设发展性评价项目和评价要素。

  注:在实践中各地及各学校可根据实践需要,补充选定、自定评价要素。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uanshi/20210811/422183.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