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工商所、派出所、文化站,县电信局、中国移动玉环分公司、中国联合通信玉环分公司: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9〕6号)和全国、全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打击黑网吧集中执法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规范网吧的日常监管、推行信用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制为重点,扎实推进打击黑网吧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初步形成工商、公安、文化、通信等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通过整治行动,使全县黑网吧数量明显减少,网络文化消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网吧的公平竞争秩序得到进一步维护。
二、工作重点
各地要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和中小学校周边为重点区域,以节假日特别是暑假期间和夜间为重点时段,以排查出来的黑网吧嫌疑名单为重点对象。重点清查以下经营场所:
(一)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二)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网吧;
(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已失效,并已办理变更登记,擅自继续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网吧;
(四)已经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或者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擅自继续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网吧。
(五)以“电子竞技俱乐部(馆)”、电子信息馆、电脑服务部、劳动职业技能培训等名义变相从事为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行为的场所。
三、职责分工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黑网吧的查处取缔工作。要严格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工商登记管理,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擅自设立网吧或擅自从事网吧经营活动的,会同文化、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查处为黑网吧提供经营场所的行为;对违法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黑网吧”业主,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公安部门要强化治安、消防、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黑网吧情况告知工商部门。加强出租房屋管理,依法查处为黑网吧提供出租屋的行为,截断黑网吧的生存空间;会同工商部门查处取缔黑网吧;对暴力抗法、阻挠执法,妨碍依法行政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文化管理部门要加强网吧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强化信息沟通,及时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撤销、注销、吊销情况等情况告知工商部门;配合工商部门开展取缔黑网吧工作。
(四)通信运营单位要加强对宽带接入服务的监管。按要求规范服务合同格式条款,在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前,要先核实其用途。如用于网吧经营的,必须先查验文化、公安、工商部门颁发的相关证照,对证照不全的经营者不得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加强对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源头管理力度,按照工商部门与通信管理部门商定的程序和机制,实施有针对性的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及时反馈工商部门。根据工商、公安、文化等部门提供的黑网吧名单,立即终止接入服务。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调查摸底阶段(6月30日前)。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确定的目标、重点、要求和黑网吧嫌疑名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发布查禁黑网吧的通告,在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网吧、中小学校等单位门前广为张贴、宣传。各工商所、派出所、文化站、乡镇、街道、社区要对本辖区内的网吧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全面梳理,准确地掌握黑网吧的详细情况,确定整治的重点区域。
(二)取缔查处、集中治理阶段(9月30日前)。由工商牵头,会同公安、文广新按职责分工,积极行动,开展对网吧的全面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对查获的黑网吧坚决予以取缔,力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督查通报阶段(10月10日前)。各地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自查, 期间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将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是监管责任是否进一步落实,打击黑网吧力度是否到位,黑网吧是否明显减少,查处取缔黑网吧的长效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县予以通报。
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后,各单位要继续巩固成果,对黑网吧加强面上检查,防止死灰复燃,做好准备工作,迎接省、市联合检查。
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要在不断总结打击黑网吧专项整治的经验基础上,将查处取缔工作与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查处、取缔、监管黑网吧的发现机制、查处机制、信用监管机制、督查考核机制及《玉环县加强网吧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等为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发现机制。各有关单位要注意黑网吧的情报信息收集系统的建立和完善。除在日常检查、相关部门通报、新闻媒体曝光、上级机关交办中发现外,还要与互联网接入服务者配合,由互联网接入服务者提供光纤接入用户的资料,有目的地逐户进行核实,以及时发现黑网吧。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12318、110、12355等举报电话的作用,充分发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义务监督员、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员、乡镇文化市场监督员、文化员、治保员、关工委的网吧义务监督员、以及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干部的作用,进一步延伸黑网吧信息举报网络,切实解决发现难的问题。
(二)查处取缔机制。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部门配合,上下联动,责任明确,一经发现黑网吧立即组织查处取缔,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要遵循“从严从重”原则,一律没收黑网吧非法经营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立即函告互联网接入服务者终止接入服务。要定期不定期对原黑网吧查处地进行回访,以防明停暗开、异地重开、死灰复燃,以巩固整治成果。对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案件,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不得以罚代刑。
(三)信用监管机制。各有关单位要运用现代化的监管手段,对黑网吧业主、宽带接入服务企业、房屋出租者实行信用监管,要将取缔黑网吧工作过程中形成的业主、条件提供者等相关人员的有关信息建立数据库,采用信息公示、信用惩戒等措施。对查处的黑网吧业主在全县范围内三年之内不得担任合法网吧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对不履行协助职责的宽带接入服务企业予以通报。
(四)督查考核机制。在查处取缔黑网吧、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督查考核机制的建设,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将这项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要检查取缔工作开展情况和落实情况,建立定期联合通报制,并抄告当地人民政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缺位、失位,造成责任区黑网吧率较高,且社会影响较大的;对监管不到位,投诉处理不及时,造成火灾等重大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查处取缔黑网吧、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是当前特殊时期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的迫切期望。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黑网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把打击黑网吧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希望工程,把“黑网吧”整治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分工协作,明确责任。查处取缔工作要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加强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尤其是要利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推进部门之间查处黑网吧相关信息的互通共享,建立便捷高效的协作渠道和协作机制,真正形成查处、取缔黑网吧的监管合力。
(三)注重宣传,加强教育。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有计划、有组织、有主题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查禁、取缔黑网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深刻揭露黑网吧的严重危害性。要加强对取缔工作中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的宣传,及时曝光一批典型的、暴力阻扰执法的、有社会影响的黑网吧案件,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先采取公告的方式让不法经营者自行关闭黑网吧,对逾期不关闭或顶风作案的黑网吧要坚决予以打击取缔。
(四)打扶结合、堵疏并举。要注意取缔方式方法,采取“打扶结合、堵疏并举”的方式,对符合条件和网吧发展总量布局规划要求的,引导其合法经营。对取缔对象要区别对待,尤其对社会弱势群体,切忌简单粗暴执法,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及伤害事件的发生,影响社会的稳定。
(五)畅通信息,加强督导。各有关单位要保持信息的上下畅通,要加强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难题。要做好信息上报和情况通报工作,对取缔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要及时分别向其上级报告。各工商所、派出所、文化站请分别于2009年6月30日、10月3日、12月31日前将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及统计表分别报送其上级主管局,由各主管局统一汇总分别于2009年7月2日、10月5日和2010年1月2日前报送县工商局。
县工商局联系人:孙建琪 联系电话:13706863711
县公安局联系人:林伟华 联系电话:13906762662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系人:苏天旭
联系电话:13989667555
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邢彦方 联系电话:13967662979
附件: 1、开展黑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相关情况告知书
3、查处取缔黑网吧工作的协办函
4、“黑网吧”案源告知单
5、宽带接入服务企业信用监管信息表
玉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玉环县公安局
玉环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