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文件 |
| 良街〔2019〕1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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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渚街道上道路运输拖拉机淘汰清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各村、社区,机关各处办、中心、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上道路运输拖拉机提前淘汰清零工作的要求,确保我街道按时、顺利地完成这项工作,结合良渚实际,决定在区域范围内开展拖拉机淘汰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全区上道路运输拖拉机提前淘汰清零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压事故、减伤亡、保安全”为核心,以解决影响工程运输安全问题为重点,结合大美良渚建设,全面推进运输车安全治理行动,力争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良渚上道路运输拖拉机提前淘汰工作,确保到2020年6月30日前实现全街道上道路运输拖拉机全部退出,为良渚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安排
此次整治时间从2019年8月1日开始至2020年6月30日止。按照“严管严控、加快淘汰”的原则,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2019年8月1日至9月1日)、四个月集中整治行动(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六个月收尾行动(2020年1月至6月)。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2019年12月31日止上道路拖拉机整治率达到60%以上,力争70%;2020年6月30日止整治率达到100%(含外省籍变型拖拉机)(附件1)。
三、整治内容
(一)在良渚街道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的上道路拖拉机及驾驶人(含外省籍拖拉机及驾驶人)。
(二)重点整治违法行为
1.驾驶拼装的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
2.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
3.上道路运输拖拉机(含外省籍变型拖拉机)从事非农业生产运输活动;
4.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的;
5.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
6.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7.其他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贺东晓
副组长:张建峰 徐捷
具体工作小组人员由良渚区域发展办公室、良渚交警中队、安监处、良渚城管中队、良渚运管所、良渚路政中队、良渚大联动等单位组成,并由区域发展办公室俞洪福同志牵头负责。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做好《余杭区上道路拖拉机提前淘汰补助实施细则》和上道路拖拉机禁限行政策措施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工作举措、进展成效,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建筑工地、工矿企业、货运码头、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上道路运输拖拉机开展走村入户、逐一见面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工作,引导主动退出。
(三)加强源头管控。各村社负责本辖区内上道路拖拉机排查工作,包括外省籍拖拉机清理,并包干到村做好淘汰清零工作,其中对达到报废年限的拖拉机进行报废,对没有达到报废年限的拖拉机由所在村社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提前报废,对外省籍拖拉机全部进行清理。整治期间,严禁辖区内单位雇用拖拉机进行运输活动,严禁上道路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从事非农业生产运输活动,严禁外省籍变型拖拉机在街道范围内从事各类运输活动。
(四)开展各村及社区周边乡村道路路面大整治。
1.开展村、社道路安全大检查。从8月1日起,为期2周对辖区各村主要干道道路安全进行随机抽检,进一步规范交通安全,谨防运输车辆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台账资料整理备查。【牵头单位:区域发展办(农业线)、平安建设办公室(安监线、综治线)、配合单位:良渚交警中队、良渚城管中队、良渚运管所、良渚路政中队、良渚大联动指挥中心(行动时分片)由牵头单位于8月15日前对检查工作做小结】
2.集中治理(2019年8月16日至12月31日)。各有关单位和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治理行动,形成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齐抓共管良好氛围。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研究解决,重要信息、突发事件随时报告。
3.督查考核(行动期间每月月底至月初)。为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由组长、副组长带头成立督查考核组,以专项督查或联合督查的方式,对街道、相关单位、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在例会中通报或体现。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