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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平安创建“冲刺最后60天,决胜消防保平安”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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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10月份全区平安创建工作例会会议精神,根据区委政法委统一部署,区安委办、区消安委办决定在全区开展平安创建“冲刺年末60天,决胜消防保平安”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有效提升我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全面掌控火灾隐患风险,普遍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火灾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019年实现全区火灾起数、死亡人数比2014年至2016年平均数下降35%,力争全年省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排名、市级消防安全平安考核附加分排名进全市前三。

二、工作时间

10月29日~12月31日。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降低火灾事故总量。行动期间,各镇街要实现有效火警数环比下降,企业厂房仓库火灾、居住出租房火灾环比下降,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亡人火灾事故。

(二)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

1、省、市级重点镇街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良渚街道、乔司街道要对照《全省重点乡镇(街道)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综合治理指导标准》开展自查自改工作,梳理问题短板,11月5日前,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年底前完成整改。良渚街道、乔司街道要健全重点镇街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消防救援力量、消防教育体验场所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火灾风险隐患管控措施,深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抓好宣传培训,组织做好群众性消防工作,提高火灾设防等级,实现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2、重点场所排查整治。11月10日至12月10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层建筑、企业厂库房、出租房(民房)、老旧小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等为重点领域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行动,紧抓关键问题,采取措施,责任到位,强势推进,确保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明显减少(附件1)。

3、完成重点指标。12月底前,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率达100%,高层居住建筑“两率”达90%;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达100%,微型消防站建设实行“一站多点”。48个重点社区微型消防站全面完成提升改造工作,强化重点社区微型消防站管理,确保2018年以来完成提升改造的重点社区微型站有效运行。11月底前,临平街道、南苑街道、星桥街道、乔司街道、运河街道、良渚街道、余杭街道要完成全省民生实事项目老旧小区消防设施增配改造任务,确保通过上级部门督查验收。

(三)居住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镇街综治部门、消安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摸清年度计划内居住小区消防安全情况,按照全区阶段性目标加快推进速度(附件2)实施试点工作。发挥我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四个平台”等工作机制,把居住小区消防安全治理全面融合到党建、网格工作中,通过综合治理消除居住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提升居住小区消防设施完好率,督促落实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提升居住小区消防安全系数。12月10日前,各镇街要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四)平安创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核心项目。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制度。各镇街要明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工作负责人,督促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在日常检查巡查中注意收集掌握情况,加强动态更新,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建立高质量的经理人、楼长花名册。11月5日前,各镇街要完成楼长、经理人培训,发放楼长、经理人须知小卡片,讲清楼长、经理人职责及相关工作。要求10月31日前上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工作负责人名单,并在每月24日前将更新的楼长或消防安全经理人通过区政府OA平台报送至市消防救援支队余杭区大队—钭池静邮箱。

2、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各镇街要明确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发动网格基层力量,加强巡查,督促居住小区、居住出租房严格落实电动车安全停放充电规定;切实强化居住出租房、居住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危害提示,做到“每单元、每租房”全覆盖。11月8日前完成电动车危害提示海报张贴工作。请在11月8日前将张贴情况通过区政府OA平台报送至市消防救援支队余杭区大队—钭池静邮箱(附件3)。

3、区级媒体,电影院、ktv等场所经常性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提示。区委宣传部协调区级广播、电视、报纸常态化滚动播报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11月8日前,区文旅局督促电影院、ktv等场所全面落实开播画面前播报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

4、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宣传。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下发工作通知,督促火灾高危场所、汽车客运站点、火车(高铁)站、高层建筑、住宅小区、居住出租房、民宿、宾馆、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商市场、医院、养老机构等场所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张贴工作,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要求普遍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5、开展消防安全“十进”活动(进学校、农村、社区、家庭、企业、网站、机关、场所、寺庙、交通)。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区网信办对有关单位下发工作任务通知、要求加强宣传,提升行业内消防安全“十进”单位对消防安全“十进”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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