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禹航公证处,各法律服务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现将《余杭司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八大法治专项行动》印发你们,请各科、所结合实际,按照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贯彻执行,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
2020年2月18日
余杭司法保障企业
复工复产八大法治专项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意见》、市《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区《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依法防控、依法治理上的积极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余杭司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八大法治专项行动。
工作目标
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引领,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充分发挥司法各项行政职能,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为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的决策部署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专项行动
1.成立复工复产公益律师服务团。依靠电子信息化技术面向全区企业开展中小企业“线上法治体检”活动。对因疫情影响而面临困境的企业和员工,合理降低收费标准,减免部分法律服务费用。村(社区)法律顾问主动加大对定点村(社区)的联系力度,做好基层一线防控法律需求反馈,确保每一项法律服务需求都有所响应。(责任科室:律师工作科,联络人:沈剑英)
2.开通公共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畅通电话、线上法律服务,组建专门法律援助团队。开设专门窗口,及时优先为企业涉疫情事务提供公证服务。对旅游、住宿、餐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视情减免部分公证费用。对于企业不可抗力证明公证、海外投资企业员工返工健康状况证明公证等服务事项,免收公证费用。简化采购设备、扩大生产等过程中的融资手续,优先办理贷款合同公证。(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禹航公证处,联络人:方英武、徐国玉)
3.组建区级专业专职调解服务队。充分运用区调解在线系统、省人民调解大数据管理系统、”浙里调“小程序等互联网平台开展线上调解工作。新建由网络交易纠纷、劳动、租赁、物流、生产经营、交通等领域专职调解员组成的50名区级专业调解服务队。各司法所结合实际需要,至少落实1名工作人员+2名专职调解员负责开展疫情期间涉企复工复产纠纷的排查和调解工作。(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络人:陈恩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