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09]112号
关于永康市中医院部分医疗用房
装修改造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中医院:
你院要求审批部分医疗用房装修改造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内容是根据市府办[2009]33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拟在南苑路58号市中医院住院楼和南苑路63号原妇保楼内对部分医疗用房进行装修改造和新增设备、设施等。
二、装修总面积1640平方米,其中住院楼360平方米,原妇保楼128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52.28万元,其中住院楼装修投资59万元,原妇保楼装修投资81万元;新增设备、设施投资112.28万元。资金自筹。
三、按规定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
环保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09年9月23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