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09]113号
关于金胜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用房建设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江南街道办事处:
你处要求审批金胜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用房建设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内容是根据市府办[2009]33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拟在溪心田园小区规划用地内新建金胜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用房等建筑。
二、项目总用地336.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2平方米,投资70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30万元,自筹40万元。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
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09年9月23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