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0]209号
关于北苑经济适用房二期(二)建设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房屋综合开发总公司:
你公司要求审批北苑经济适用房二期(二)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市府办《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拟在永康市城北规划用地内进行北苑经济适用房二期(二)工程的建设。
二、新建经济适用房等建筑及道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用地63627.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7254.1平方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9300.68万元,资金自筹。
四、按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
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0年12月30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