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0]208号
关于永康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房地产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要求审批永康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市府办《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拟在城北东路北侧、三马路东侧的解放街拆迁安置区地块(四)内新建永康市公共租赁住房等建筑及进行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二、项目总用地5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700平方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6047.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省补资金144万元,市财政5903.4万元。
四、按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0年12月30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