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价〔2012〕17号
要求确定永康市垃圾焚烧电厂上网电价的请示
金华市物价局:
我市垃圾焚烧环保发电的综合利用项目由永康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于2010年10月施工,投资2.6亿,装机容量15MW,年处理垃圾26.64万吨,年发电量62.9×106千瓦时,现已建设完工,并与永康市供电局签订了《并网原则性协议》,准备于2012年5月底投入运行。为发电并网运行后,能及时结算,保证电厂正常发电,现申请为我市垃圾焚烧电厂确定上网结算电价,建议电价为0.666元/KW.h。特此请示,恳望批复。
附:1、《永康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
2、省发改委《关于永康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工程项
目核准的批复》
3、永康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与永康市供电局《并网原则协议》
4、省电力公司《关于永康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网的批复》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抄:永康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上一篇:关于同意永康市兄弟铝业总厂集体企业改制的批复
- 下一篇:关于调整桥下自来水价格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