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价〔2012〕19号
关于调整桥下自来水价格的批复
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调整桥下自来水价格的请示”收悉。为保证供水范围内“三镇”居民生活用水和企业生产用水,近年投入资金进行了二期工程扩建及原管网的改造,使水厂生产成本大幅度提高。同时,太平水库也为保证原水质量,加强了水源管理,增加管理成本。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和《浙江省定价听证目录》之规定。对桥下水厂生产经营成本进行监审,经调价听证会论证,征求用水企业和居民用水户的意见,一致认为适度调整价格,符合经济规律要求。根据听证意见,并报经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将桥下水厂自来水价格调整意见批复如下:
1、具体调整价格见附表。
2、调整后的价格从
3、到户价格中包括原水价格0.25元/吨,非居民用水的水资源费0.08元/吨。
4、请你们做好价格实施的宣传解释工作及对生活特困农户的价格优惠工作,并在实施前向供水范围的乡镇进行价格公示,确保调价方案的顺利实施。
附件:桥下水厂自来水价格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表:
桥下自来水厂到户价格表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