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抚恤优待对象优待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3日
义乌市抚恤优待对象优待办法
为完善军人抚恤优待制度,争创省、全国双拥模范城,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现役军人凭现役军人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火车、长途公共汽车、民航班机等交通工具。残疾军人享受即期市场票价的半价优待。
二、现役士兵凭士兵证、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在本市享受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补助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凭《浙江省抚恤优待证》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享受下列优待:
(一)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及城乡公交车;
(二)免费参观本市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等;
(三)免费借阅公共图书馆开放的图书资料;
(四)免费游览公园、名胜古迹等旅游景点;
(五)减半收取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
火车站、汽车站、民航站、医院等场所应设置“抚恤优待对象优先”标志。市区公交车、城乡公交车上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抚恤优待对象专座。
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教育、科学、文化、体育、交通、旅游等机构应当向上述抚恤优待对象提供优待。
三、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应征入伍的、具有本省户籍且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征入伍的或具有本市户籍且在外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在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列入预算。
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以调整当年度之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统计指标为基础,结合我市城乡人口比例测算确定。
西藏兵是一般义务兵的2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含在校生)入伍的增加30%,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毕业生(含在校生)入伍的增加20%。
四、具有本市户籍的义务兵和下士(原一级士官),在服现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由民政部门按照立功当年度执行的一般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下列比例发给立功奖励金:
1.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300%;
2.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200%;
3.立一等功的,150%;
4.立二等功的,50%;
5.立三等功的,10%。
立功奖励金不足万元的,以百元为单位,余额进位;超过万元的,以千元为单位,余额进位。同年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其最高等级发给立功奖励金。
五、在本市享受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补助金的退出现役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凭相关有效证件,享受下列住房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