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金政办发〔2014〕90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组织开展我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4年8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
(一)市政府(市府办)制定的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二)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实施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