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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印发义乌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2021-06-06 义乌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义乌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9-2021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置系统”“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车俊书记“强化政府推动、强化社会发动、强化政策研究、强化市场培育,坚持不懈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和《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浙委办发〔2017〕85号)要求,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形成政府推动、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城镇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回收利用、制度创制、处置能力提升、文明风尚等五大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体系,完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优化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义乌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五大”专项行动,2019年全市生活垃圾量增长率控制在1%以内,分类覆盖面达到7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8%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初步建立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到2020年底,全市生活垃圾总量实现零增长,完成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建设。到2021年底,全市城镇范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100%,实现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5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

  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五大”专项行动计划》(浙分类〔2018〕4号)和《2018年度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2018年度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试行)》(浙分类〔2018〕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持续推进我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五大”专项行动。由宣传部牵头开展文明风尚专项行动,行政执法局、发改局牵头开展源头减量专项行动,商务局牵头开展回收利用专项行动,行政执法局牵头开展制度创制及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一)实施源头减量专项行动(总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局、发改局)

  1.加强规划引领。编制《义乌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并纳入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市域总体规划(★发改局、行政执法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

  2.规范绿色包装。制定实施推进绿色包装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过度包装的治理,以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业态为重点,大力推行商品包装减量化、循环化和绿色化,全面提升包装垃圾治理水平(★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 行政执法局、市场发展委、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各镇街)。协同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成专门的快递包装物回收体系和快递业包装治理体系,可降解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提高到50%,基本淘汰重金属等特殊物资超标的包装物料(★邮政管理局、市场发展委、生态环境分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各镇街)。鼓励电商在网络零售、网上订餐等过程中,为消费者提供减量化、可降解、可循环包装物的选择和相应的激励措施,大力推进电商、外卖领域绿色包装工作,引导外卖商家使用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市场发展委、市场监管局)。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将食品、化妆品等商品包装有关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市场监管局)。

  3.严格落实“限塑令”。加强对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生产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在超市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加强对超市、商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对违规继续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予以查处(★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市场集团)。在农贸市场等场所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加强对集贸市场等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对违规继续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予以查处(★市场发展委、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市场集团)。

  4.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加强对餐饮等服务性单位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商务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加强对星级宾馆(酒店)等服务性单位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的监督检查工作(★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卫健局、各镇街)。加强对一次性消费用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规范企业的一次性消费用品生产,鼓励企业生产易降解、可回收再利用的绿色环保产品(★经信局)。

  5.推动餐厨垃圾减量化。实施果蔬菜皮专项整治,开展一批果蔬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净菜进城试点,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市场发展委、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办、市场集团、供销联社、各镇街)。引导消费者理性、适量点餐,并在明显位置设置提示牌,倡导“光盘”行动(★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6.深化示范小区创建。按照“以桶代房、桶车对接、小车收运、大车转运、分类处置”模式,全力推进示范小区创建。2019年,完成1个示范街道、10个示范社区、6个省级和30个义乌市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到2021年,实现全市城镇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7.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19年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75%以上,我市城镇所有公共机构(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底,主城区范围内全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1年底,全市城镇范围内全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形成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分类覆盖面达到100%(★行政执法局、各相关部门、各镇街)。

  (二)实施回收利用专项行动(总牵头单位:商务局)

  8.健全回收利用体系。研究制定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财政、国土、税收等配套政策,支持建立包括智能回收箱、回收网点、分拣中心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引导回收企业主动回收生活垃圾中玻璃、织物、塑料制品等低价值可回收物,2019年实现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8%以上,到2021年实现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55%以上(★商务局、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行政执法局、供销联社、税务局、各镇街)。

  9.合理布局回收网络。按照“便于投放、服务规范、保护环境”的原则,编制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合理布局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行政执法局、供销联社、各镇街)。

  10.推动回收模式创新。鼓励再生资源企业积极探索“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实现线上交投、线下分类回收,提升回收效率(★商务局、财政局、行政执法局、供销联社、各镇街)。

  11.培育回收骨干企业。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培育2个(含)以上产业规模大、经济效益好、技术装备新、回收网络全的再生资源回收龙头骨干企业,提升回收行业整体素质(★商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局、税务局)。

  12.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化建设,落实信息报送样本企业,及时收集回收经营信息,开展行业分析,提升管理水平(★商务局、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各镇街)。

  13.提升包装回收水平。探索快递送货包装物回收方式,提高快递包装回收量。鼓励快递企业使用环保快递包装、环保集装容器、可多次循环使用环保编织袋。鼓励消费者将快递包装袋送往网点回收,或者在收取快件时当场将包装交快递员回收(★邮政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市场发展委、各镇街、各管委会)。

  (三)实施制度创制专项行动(总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局)

  14.完善垃圾分类制度保障。制定完善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并纳入各镇街、各部门年度考核目标。落实街道(镇)、社区垃圾分类督导、教员和志愿者队伍,建立市、街道(镇)、社区垃圾分类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考核制度,并开展考核(★行政执法局、督考办、各镇街)。

  15.强化垃圾分类执法监管。开展《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垃圾分类法规的宣传,依法推进垃圾分类,对发现生活垃圾未分类投放、未履行分类投放管理职责、分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生活垃圾乱扔等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16.推进分类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环境信用体系。将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义务并被行政处罚的行为记录,纳入信用信息系统(★金融办、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

  17.健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分类好、少付费”的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行政执法局、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商务局、各镇街)。

  18.加强有害垃圾监管。建立有害垃圾处置监管制度,探索处置渠道,完善处置体系(★生态环境分局、卫健局、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四)实施处置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总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局)

  19.加快终端处置项目推进。全力推进焚烧发电厂提升改造PPP项目和再生资源利用中心PPP项目的建设,确保按期投入使用(★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局、相关镇街)。

  20.制定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制定完善生活垃圾前端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以及资源回收利用各类专项规划。谋划加快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转运站、压缩和分选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行政执法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商务局)。

  21.完善工业固废处置体系。加快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运输、中转、末端处理设施体系建设。严禁危险废物以及不适合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业务指导有害垃圾强制回收体系建设(★生态环境分局、经信局、交通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局、各镇街、各管委会)。

  22.加快垃圾分类体系建设。2019年底,初步建立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2020年底,全市生活垃圾总量实现零增长,完成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建设(★行政执法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23.创新市场化运作模式。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思路,引进专业化投资主体,积极推行PPP 等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动生活垃圾处置设施项目建设。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将分类收集、运输、回收利用、处置等产业链交给市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行政执法局、发改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五)实施文明风尚专项行动(总牵头单位: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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