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
“亩均论英雄”改革是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抓手。近年来,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改革工作,建立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等文件,标志着“亩均论英雄”改革进入全面深化的新阶段,吹响了向高质量发展进军的集结号。根据省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机制,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统一,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开展工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征求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
二、制定依据
省亩均办《关于印发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任务分工及2018年工作要点》(浙亩均〔2018〕1号)、袁家军在全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讲话《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评价范围
全市范围内用地面积3亩以上的工业企业。
(二)评价指标的设置及权重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7项指标:亩均税收(40分)、亩均工业增加值(15分)、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15分)、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15分)、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10分)、全员劳动生产率(10分)、工业性投资(5分)。
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5项指标:亩均税收(50分)、亩均销售收入(20分)、吨排污权纳税额(10分)、单位电耗税收(10分)、工业性投资(10分)。
(三)计算方法
1.基准值设定
亩均税收为20万元,亩均销售收入为300万元,亩均工业增加值为150万元,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4%,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为3万元/吨标准煤,全员劳动生产率为20万元,单位电耗税收为3万元/万千瓦时。
2.得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