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关于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义政发〔2018〕54号)、《关于加快独角兽等高成长性企业招引的政策意见》(义政发〔2018〕53号)和《关于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的实施意见》(义政发〔2018〕106号)文件精神,科技局实施企业研发经费奖励。
一、政策条件
1.属于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或者被认定为独角兽、准独角兽、独角兽种子企业、胚芽企业、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2.企业当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投入≥50万元(独角兽、准独角兽、独角兽种子企业、胚芽企业除外)。
3.亩产效益评价C类以上(含C类)企业。
4.信用等级D级以上企业(其中D级享受金额下调30%)。
二、政策内容
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投入按比例进行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独角兽、准独角兽、独角兽种子企业、胚芽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奖励比例如下:
1.普通企业按研发投入的10%给予奖励。